四季酒店會計職員涉於4年間,透過偽造支票簽名和修改公司會計系統的紀錄,開出112張支票再存入自己的戶口,成功偷取2600萬元(約折合新台幣1億741萬元)。直到有公司職員發現,有公司支票存入該職員的戶口,才揭發事件。警方接獲調查時,發現職員不但把盜取的款項,花費在名牌手袋和手錶,甚至購買一個將軍澳日出康城單位和一輛名車。職員承認9項盜竊罪,法官今(30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時指,被告偷取款項,以支付其奢華的生活,最終決定判他監禁6年6個月。
被告陳耀才,39歲。他被控於2017年至2021年間,偷取約2643萬元(約折合新台幣1億921萬元)。庭上透露,四季酒店事後向被告展開民事訴訟,已成功追討約110萬元(約折合新台幣453萬元),而酒店將會繼續追討涉款。
案情指,被告於2013年受聘四季酒店任待應,1年後改任會計職員。於2017年至2021年間,被告透過偽造支票的簽名、修改公司會計系統的紀錄等,發出112張支票,並把款項存入被告的9個戶口。至2021年9月,有公司職員發現一張公司的支票,存入被告的戶口,因此揭發事件。警員接報後,於同年11月到被告的西營盤住所搜查,發現大量的名牌手袋、手錶和珠寶。警方調查進一步發現,被告曾以588萬元(約折合新台幣2428萬元)購入將軍澳日出康城一單位,和以121萬元(約折合新台幣499萬元)購入一輛保時捷名車。
辯方指被告因貪心犯案 但不涉精密計劃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違反誠信,在四年間偷取公司逾2600萬元(約折合新台幣1億741萬元), 以應付其奢華的生活。法官考慮被告認罪,酌量減刑,最終決定判囚6年6個月。
案件編號:HCCC110/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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