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深圳去年9月發生日本男童遇襲身亡案,深圳人民法院24日對兇嫌第一次公審,就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這次公審不向媒體開放,只有日本官員和受害者家屬旁聽。判決書也首次公布兇嫌犯案動機,男子是為了在網路博取關注,才買刀殺童。

TVB新聞:「日本媒體和境外人士,都不能進入法院聽審。」
因為這次公審不向媒體公開,各國記者,只能在法院正門的人行道上架起攝影機,觀察附近情況,不過日本駐廣州總領事館的總領事「貴島善子」,和受害者親屬有參與旁聽。公審中公布犯案動機,被告是為了在網路上博取關注,才買刀殺害男童。
陸媒報導,被告在庭審中表示,有話想要對受害者家屬和日本駐大陸大使館說,但具體內容沒有對外公布。
大陸外交部發言人毛寧:「我可以告訴你的是,這個案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中國的司法機關,會依法審理有關案件。」
深圳10歲男童,在離校門外200公尺處被攻擊,重傷不治,由於案發當天是「918事變」93周年,有評論認為是針對日本人的犯罪,但大陸官方當時回應,是偶發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