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日,香港反送中運動之中,一名當時年僅18歲的學生曾志健遭到港警開槍擊中胸部,事後又因襲警被控暴動罪,經棄保潛逃一年多之後,他跟另外三人,日前在準備搭船逃往台灣之前,遭到港警逮捕。
其中一人,就是2019年10月1日,在示威現場,遭到港警開槍,擊中胸部的曾志健,根據港警國安處調查,他們棄保逃離之後,合計交了40萬港元給一個集團,說是會幫忙逃出香港,結果卻在一處工廠大廈裡,熬了一年多。
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環境十分惡劣,沒有窗戶,這四個人差不多有一年時間完全沒有外出,期間有食物派給他們,用來充飢就這麼多。」
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最重要是他們被放入箱之前,不會告訴他下個目的地,各人除了承受危險,心理上亦很差,覺得自己好像被賣豬仔一樣。」
經過一年多的躲藏,還又向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尋求庇護,卻遭到拒絕的煎熬,四人原本預計13日要從西貢黃石碼頭,逃往台灣,卻差一步遭到港警逮捕,依據先前的判決,暴動、襲警,恐怕面臨三到四年的牢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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