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歌手黃耀明,今天(8/2)被廉政公署逮捕,他被指控在2018年立法會補選,替候選人站台時唱歌,是向他人提供娛樂,誘使更多人投票給民主派候選人,涉嫌賄選。
2018年,在主持人熱情介紹下,香港歌手黃耀明,站上參加立法會補選,民主派候選人區諾軒造勢會場舞台。
香港歌手黃耀明:「這首歌是關於選擇,選舉是關於香港人的事,每日一禁果(歌名)。」
香港歌手黃耀明:「這是大家的PARTY,3月11日選區諾軒。」
事隔3年多,廉政公署,對外表示接到投訴,黃耀明,在這場活動的行為,是為他人提供娛樂,誘使對方投票給歐諾軒,也就是賄選,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和非法行為,所以在8月2日,將他逮捕。
黃耀明VS何韻詩(2019):「哪怕再去抗戰二十年,去到多遠,我起點不會變。」
出道40年的黃耀明,和也是歌手的好友何韻詩,多次公開支持,香港社會運動,這次被抓,何韻詩也在臉書發文,放上憤怒的表情符號,有粉絲要她小心安全,趕快離開香港,黃耀明目前獲准保釋,將在8月5日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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