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爾摩沙法理建國會秘書長林志昇,主張台灣仍屬於美軍管轄,控告美國政府一案,今天在美國最高法院被駁回,由於林志昇的主張,和前總統陳水扁訴願美國軍事法庭案基礎相同,格外引起關注。
美國最高法院在網站上公佈,9名大法官這個任期將審理的案件,整個名單長達91頁,只有55個案件,將獲得提審的機會,另外有將近2000個案件被駁回。」
TVBS記者倪嘉徽:「林志昇控告美國政府一案,美國最高法院,在5日已經作出決定,確定駁回林志昇的申請,不會作出受理。」
林志昇主張,依照舊金山和平條約,台灣應該仍屬於美軍政府管轄,台灣人應該是美國海外僑民,由於這番論述,和陳前總統狀告美國軍事高等法院的基礎相同,因此格外受到關注。
陳水扁委任律師李維:「林志昇案是控告美國政府,要求釐清台灣人的國籍,不過我負責的這個案子,是只關於台灣(陳)前總統,他聽誰的命令行事,還有他是否具有台灣司法豁免。」
林志昇控告美國政府一案,在2006年10月提出,一路從美國地方法院、高等法院,上訴到最高法院,最後被最高法院駁回,美國最高法院並沒有說明駁回理由;而眾所矚目的扁案,美國軍事高等法院,到現在還沒決定是否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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