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會這樣,孩子早生2天,怎麼生父欄卻換了人,宜蘭一名女子,去年9月和服刑中的前夫離婚,今年2月時,與現任丈夫結婚,6月30日生下女兒,沒想到才報完戶口,戶政事務所卻依民法規定,回推女子受孕期間,剛好與前段婚姻最後2天重疊,判定女嬰的生父是前夫的,依法只能提出否認之訴,若是勝訴,再由現任丈夫認領女兒,只是這結果讓夫妻倆,都難以接受。
小朋友出生到戶政單位辦理,一般來說喜獲麟兒應該很開心,但小孩的爸是誰竟然用推算的,可是讓這家人開心不起來,宜蘭出現了少見的個案,一名女子去年9月跟前夫離婚,今年2月跟現任丈夫結婚,4個月後女兒出生,這女兒明明是現任丈夫的,但生父卻得登記為前夫,讓民眾好困擾。
羅東戶政事務所主任陳美淑:「這個個案的後段婚姻在我們推斷上沒有在受胎期間,所以沒有辦法視為後段婚姻的婚生子女。」
原來民法中規定出生前的181到302天是受胎日,女嬰38週出生剛好是第300天,和前段婚姻重疊2天,即使他們花錢驗DNA,確定女嬰是現任丈夫的,但依法女嬰生父得登記為前夫。
羅東戶政事務所主任陳美淑:「我們是依民法的規定,沒有辦法依據她的DNA就把她認定為後段婚姻的婚生子女。」
戶政事務所回應,並非刻意刁難,依法目前只能從民法提出否認之訴,若勝訴,再由現任丈夫認領回女兒,出生就差2天,女嬰想認祖歸宗,卻得歷經漫漫長路。
◤EF海外遊留學專家◢
◤獨家名人娛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