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台商斷臂非詐保 判保險公司賠5千萬元定讞

  • 發佈時間:2018.01.03 22:22
  • 最後更新時間:2018.01.03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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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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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台商10年前到大陸洽公,自稱被搶匪砍斷左臂,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被拒絕,最高法院今天宣判,認定台商並非自殘詐保,判決2家保險公司應理賠2600萬元定讞,同時必須加上9年利息,賠償金超過5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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