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月?6個月? 同款水餃「2種保存期限」挨批

  • 發佈時間:2017.08.06 17:44
  • 最後更新時間:2017.08.06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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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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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一家知名連鎖水餃店,除了在菜市場也有門市,同時百貨公司、大賣場和宅配都有通路,但有民眾發現,同款商品,百貨公司水餃只標示1個月,但賣場冰箱擺的卻標6個月,懷疑竄改保存期限,但老闆解釋這是他們的反向銷售策略,他們發現透過服務人員銷售,保存期限短的水餃客人吃得快、買得也快,業績成長2成。

士東菜市場這家水餃店標榜存手工,打出知名度,卻有消費者投訴,保存期限讓人霧煞煞,強調1個月內要吃完,但來到大賣場,同一款水餃保存期限竟又不一樣,賣場標示製造日期7月底,冷凍可放到過年後1月底,整整6個月,但市場卻標示只能放1個月,民眾檢舉涉嫌標示不符。

同一款水餃竟用兩種保存期限,老闆解釋這是銷售策略,業者說水餃經過測試,實際上可以放1年,但自從百貨公司或市場保存期限標示1個月,透過小姐兜售,發現客人吃得快買得也快,業績成長2成,至於宅配或放在賣場冰箱賣,不確定消費者會放多久,所以才會標示一個月。

而食藥署和消保官表示,只要不超過保存期限、不影響衛生安全,無法管業者要如何利用保存期限進行銷售,只是民眾買同款商品,卻發現期限不同,難免吃不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