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採購法三讀 廠商違法列公報拒絕往來三年

  • 發佈時間:2019.04.30 16:50
  • 最後更新時間:2019.04.30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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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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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包括強化機關防弊,規定負責採購的機關人員,自行迴避的規定由三等親進一步限縮為二等親;同時,三讀條文也納入防賄條款,廠商違法行賄將被列入公報,公共工程招標拒絕往來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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