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一名孕婦去年11月底因為肺栓塞在家昏倒,送醫後被宣告腦死,醫院按照德州法律規定為孕婦接上維生器,但是這違背了孕婦的意願,她的丈夫和家人不忍看她無法挽救的病體躺在醫院,向法院提出訴訟,僵持2個月之後,法官最近裁定,醫院必須為孕婦拔管,原因是胎兒已經無法存活,引發當地對胎兒生存決定權的辯論。
腦死孕婦母親瑪卡多:「她的眼睛閃閃發亮,還有很多微笑、笑聲,現在都沒有了。」
一提到女兒瑪莉絲,這個母親只有滿滿的感傷,因為瑪莉絲從去年11月底,因肺栓塞在家中昏倒送醫後,就被宣告腦死。哥倫比亞大學醫學中心梅爾:「腦死是沒有氧氣進入腦部,腦部沒有電位活動,家屬更要知道的重點是,大腦再也沒有恢復運作的可能。」
雖然瑪莉絲當時身懷14週大的小生命,但是她的丈夫艾瑞克,希望能依妻子的意願移除維生器,但醫院違背家屬意願,為瑪莉絲接上維生器直到現在,艾瑞克不忍妻子拖著無藥可救的身軀躺在醫院,一狀告上法院。腦死孕婦丈夫艾瑞克:「我已經到了臨界點,希望我老婆的身體該終止了。」
院方表示他們是根據德州法律規定,只要是孕婦,就算她希望生命終結,醫院都必須以保住胎兒為優先,不過這起官司在日前出現重大轉折,醫院認為胎兒已經無法存活,法官也裁定院方必須在27日下午5點前,拔除瑪莉絲的維生器。民眾:「我們不希望醫院或是法院,忘了案件牽連到一個胎兒。」
民眾:「我們覺得國家或醫院,這樣逼迫腦死孕婦是不對的。」
由於這起案件涉及胎兒生存權及醫療權利,在當地引發廣大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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