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詐騙、重罪在新加坡面臨鞭刑,霸凌也被列入!有鑑於近年校園霸凌頻傳,新加坡政府5日公布的最新指導準則中,未來9歲以上男學生,若涉及霸凌(含網路霸凌),並且所有教育手段無效,就可採鞭刑作為最終懲戒,最重可鞭3下。
校方可將鞭刑視為最終手段 嚴懲霸凌
《衛報》(The Guardian)報導,新加坡國會討論霸凌與鞭刑相關規定時,教育部長李智陞(Desmond Lee)向立法委員強調,鞭刑的實施有非常嚴格的限制。李智陞表示,唯有在其他措施不足以因應嚴重不當行為時,才會施以鞭刑,實施後也會持續追蹤學生身心狀況並提供輔導。
李智陞補充,每宗鞭刑處分都必須經過校長親自批准,且只能由獲得授權的教師執行。由於新加坡《刑事訴訟法》禁止對女性施以鞭刑,因此新規定僅適用於9歲以上的男學生,涉及霸凌的女學生,則採取留校察看、停學、調降操行成績等替代處分。

聯合國、世衛齊反對 憂損害身心健康
儘管如此,新加坡依然祭出鞭刑,強力整治近年日益嚴重的校園霸凌。報導指出,新加坡的司法鞭刑起源於19世紀英國殖民時期,截至今日,仍可對50歲以下的男性犯罪者實施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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