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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5
  • Mar
  • 2018

老師追翹課生 意外癱瘓誰負責? 

作者 皮諾丘

2018/03/05 18:53
圖片來源/TVBS資料照片

在關渡國小任教20多年的自然科老師,去年11月底替3年級學生上課時,一名男同學突然離開教室,當時老師上前勸導,疑似在拉扯中摔落樓梯,造成老師頸椎骨折,傷勢嚴重還可能癱瘓。

 

 

家屬擔心依據請假辦法,如果2年內沒有復原可能面臨資遣、退休。對此教育局允諾盡力保障老師權益,以專案處理,公傷假2年、留職停薪再2年總共4年,希望他好好休養、盡快康復。

 

家屬擔心依據教師請假辦法,2年內如果一直沒有痊癒,會不會面臨退休、資遣命運,家屬說「教育局承諾是以2加2的方式,但並沒有明白表示,所以並不知道所謂的2加2是怎樣的專案補助。」

 

面對家屬疑問,台北市教育局強調一定會保障高老師權益,工傷假2年、薪水照發,但如果無法復原,會再視情況延長2年留職停薪。

 

看完這則新聞,筆者除了在心中默禱,希望高老師早日復原重返教職繼續春風化雨,針對家屬的擔心及教育局的承諾還有面對學生上課突然離開教室的處理,筆者有幾句話想說:

 

一、依據教師請假規則,有以下情況者得請公傷假:

1.須因執行職務或上下班途中發生危險。 

 

2.須因而導致意外受傷或猝發疾病。(有因果關係) 

3.須自辦公場所(或發生意外處所)直接送醫。 

4.須有醫囑必須休養或療治,而無法出勤上班。

 

這位自然科老師的狀況,完全符合請公傷假的規定,無庸置疑,而且是有給薪的,但公傷假最多只能請2年,之後必須留職停薪請病假,自留職停薪之日起已逾一年仍未痊癒,應依法辦理退休或資遣。

 

但留職停薪係因執行職務且情況特殊者,得由學校審酌延長之;其延長以一年為限。

 

也就是2+2的這4年,只有前2年有薪水,後面2年完全沒有收入,請假規定白紙黑字,教育局只是依照請假規定回覆,並不算特別關照這位老師,家屬的擔心是對的,這位關心學生的老師,4年後若還是醒不過來,依法只能強制退休。

 

 

二、今天若摔下去癱瘓的是學生,而不是老師,社會各界會怎麼批評這位老師,老師關心學生的安危,追出去制止,結果可能葬送掉自己未來的人生,不追出去,學生發生意外又要算在老師頭上

 

學生跟老師發生衝突,學生受傷,老師會上頭版;反之,只能自認倒楣,這年頭老師真的難為。

 

三、不管發生甚麼事,永遠不要碰到學生的身體,學生上課跑出去發生意外,只要任課老師第一時間有確實做到通報的動作,是不會有甚麼責任的

 

大部分的學生還在班上,任課老師只要通報學務處及家長協尋,留在班上繼續上課即可,追出去的話,不管是留在教室的學生或被你追的學生,發生意外都會算在老師身上,何必呢?

 

四、認真的老師容易出事,擺爛的老師平安無事,劣幣驅除良幣,這年頭認真的老師都是在做功德,被這些認真的老師教到真的要惜福,至於被那些爛老師教到的,只能自求多福。

 

 

五、請這位老師無論如何一定要醒過來,就算不能行動也無妨,至少不會被強制退休,只要老師還能說話,腦袋還能運轉,祝福你還能在校園繼續散播歡樂散播愛,就算最後你只能拄著枴杖或坐著輪椅上課,還是比那些爛老師強的多。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不代表TVBS立場。

作者

皮諾丘

具有多重身份的一個平凡人,是人夫,是人子,為人父,也為人師;喜歡運動、美食、閱讀與寫作,喜歡藉由文字將生活的那些日常記錄下來,如此一來,那些曾經擁有的而現在卻失去的,那些曾經存在的而現在消失的---------人、事、物,都將以文字的形式被保存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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