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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秋遠:24歲了父母還不准出門跨年?那搬出去!想自由就要「付出代價」

作者 談談

2016/12/28 12:10
▲達志購買/嚴禁轉載

______________網友訊息給呂秋遠律師內容______________

呂麗絲您好,我想跟你傾訴我一直以來的煩惱。

 

我們家只有我跟哥哥兩個孩子,但是我爸媽就是管我特別嚴格,從小時候開始,父母就說成年後才會給我自由,這我可以忍。上了大學,討論報告不准太晚、夜唱夜遊不行、住同學家不行。滿20歲以後,我以為可以自由了,沒想到門禁只開放到八點。我知道他們是擔心我的安全,但是我抗議以後,他們的答案永遠是「只要還沒嫁人,我永遠是小孩子,男生與女生就是不一樣」。

像是今年跨年,我已經24歲了,在朋友家看煙火也不准。其實越綁住我,真的只會越想往外飛,但我也還是愛我的家人,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我也不知道為什麼要問您,但是您對我而言就像是大姊一樣,所以我想知道您的看法。」

____________呂秋遠回應______________

親愛的小妹:

我早說了,父母的教育不能等。我們的教育,就是小時候什麼都不用學,只要唸書就好,成年後突然要孩子十八般武藝通通都會。最神奇的是,昨天還要你不要交男友,明天就會問你,什麼時候要結婚?

我不打算改變你爸媽的觀念,但是我很怕你被洗腦。基本上,這種令人窒息的父女關係,就像是婆媳關係一樣,缺乏勇氣反抗,往後自己就會認為被虐待是理所當然。裝在籠子裡的鳥,即使打開門,也會猶豫不決,不敢飛出去,因為會以為這個小籠子就是全世界。所以,請容許我調整你一些觀念。

1.男女沒有別。金城武走在路上,一樣會被很多男孩與女孩覬覦。如果依照你父母的觀念,把你囚禁在高塔裡,卻讓哥哥在外遊蕩,如果不是陷哥哥於危險,就是陷其他人於危險,這樣的觀念很不好。

2.閩南話說,「嚴官府,出厚賊」,管孩子這種事情跟外遇一樣,生命自然會找到出路,想要搞鬼的人,總是有辦法欺騙抓鬼的人,而且往往就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3.為你好,有時候是為了說這句話的人好。是不是為自己好,只有自己才知道,就算錯了,也是自己承擔。「為你好」這三個字,在很多情況下,可以列為三字經等級的髒話。

4.「還沒嫁人就是小孩子」,拿來撒嬌可以,拿來教訓孩子就不必。

 

5.門禁到八點?門禁是一種尊重,因為你住在人家家裡。對,人家,因為你已經成年了。給你住是方便,你可別當作隨便。然而你要想想,房東要求你八點回家,你覺得合理嗎?

6.請記得,沒有無緣無故的愛。如果你已經滿20歲,千萬不要覺得父母家讓你住是應該的,即便你還是大學生,爸媽幫你付學費、給你生活費、不收你房租,都是你賺到的。如果不想讓人管,就要付出代價。

7.嫁人,這兩個字是錯的。只有結婚,沒有嫁娶。不然我很害怕以後你爸媽在你離婚的時候,會覺得你回娘家很丟臉,因為你是潑出去的水。

8.其實我很擔心你以後無法認識你的伴侶,因為沒有一個人,可以接受女友晚上八點必須到家,就算是十點也一樣。門禁,是扼殺關係的重要關鍵。

9.想要顧全關係,經常反而會把關係弄擰。犧牲自己來成全別人,換來的就是習慣與漠視,要懂得抗爭與溝通交替,才會有適當的和諧關係存在。委屈,只能求人家的全,不是你的全。

10.都成年了,搬出去吧,這是你唯一的選擇。今年跨年,就去朋友家看煙火吧!以這件事,作為你的新年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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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不代表TVBS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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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呂秋遠律師臉書
更新時間:2016/12/28 15:34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不代表TVBS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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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談她的愛、他的心;談我的友誼、妳的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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