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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8
  • Nov
  • 2016

偶像崇拜,是讀者買書的唯一理由了?

作者 羽茜

2016/11/08 11:23
▲TVBS/版權所有,嚴禁轉載

狄更斯在《雙城記》裡有這麼一句:「這是最好的時代,也是最壞的時代;這是智慧的時代,也是愚蠢的時代。」

想討論網路時代下文字工作者的處境時,不知怎麼地就想起這句話。

 

對作者來說,網路是有很多好處的。過去要出版一本書,需要通過出版社重重考驗,但現在每天都可以在網路上接觸到讀者,每個作者都有能力主動曝光,不需要仰賴出版社,也可以透過點閱率、讀者回響等等,掌握到自己的創作和大眾口味之間的距離。

後續的印刷銷售也不困難,因為技術門檻降低,每個人都可以是自己的編輯、出版社、印刷廠、發行商,還有通路。比起把創作交給出版社,拿那一點點的版稅(以第一本的新人作家來說,一般是9~11%,也就是賣一本才拿二十幾塊,還買不到一杯珍奶),擁有大量粉絲的創作者還不如自行出版,少了過去作者必須寄人離下的困窘。

但這也創造另一個問題:網路上就可以看到那麼多免費文章,為什麼要買書支持你呢?

現在的作者要賣書,人氣就是唯一,出版社更是因為景氣蕭條,直接透過臉書粉絲團找人。

有個編輯朋友就曾說,他們現在也不知道還能怎麼幫作者宣傳,因為沒有任何一個強而有力的媒體,可以有效提升銷售量,作品好也不代表讀者會買單,很有可能只會在網路上推文分享。所以出版社已經不再嘗試培養新作者,而是直接找人氣高的部落客,在他們的十萬粉絲中只要有個3%的人買書,初版一刷3000本的門檻就過了。

對於懂得經營人氣、和粉絲互動培養感情,並且成功適應從素人轉型公眾人物的生活的創作者來說,是迎來最好的時代了。因為他們懂得個人行銷和包裝,粉絲跟隨他們的網頁跟久了,把他們當成偶像又像是朋友,這時無論他們自行出版或者找出版社合作,出書、買個幾刷都算是容易的。

但對於另一種作者,或者說屬於舊時代風格的作者來說,他們每天只知道埋頭寫作等待伯樂,沒有能力把自己捧紅,或者無法應付大量而淡薄的網友互動,出書就比以前更難。

畢竟出版業蕭條已久,每天大量而且免費的網路文章,早就已經拉低了讀者對紙本書籍的需求,如果沒有部落客和粉絲之間的那種人際情感,或者說偶像崇拜,有什麼理由讓讀者多買一本書,花錢又佔空間呢?

在過去的時代,有一大票偉大的作家都是在死後才被人發掘,可以說創作水準再好,再努力,沒人看見又何奈。但網路時代的挑戰是嶄新的,被人看見不是問題,但是要成為一個作家(我的意思是,靠創作獲得一點收入),你還必須把自己打造一個網路名人,被人喜愛。

很多以前的作家如果活在現在,考慮到他們不善交際的個性和纖細的心靈,一定會說這是個最壞的時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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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不代表TVBS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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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6/11/08 11:53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不代表TVBS立場。

作者

羽茜

  • 政治大學社會學碩士,曾任編輯、英日文譯者,熱愛寫作,覺得閱讀和寫作就像空氣一樣不可或缺,著有散文集《成為母親之後》/時報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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