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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2
  • Mar
  • 2015

王子和公主後來就【人妻日記】童話沒說的吵架

作者 羽茜

2015/03/02 18:22



吵架的日文漢字是「喧嘩」,用中文理解有種微妙的貼切,像是旅行途中停下來放的一串鞭炮,有點莫名其妙,有點惱人,但是在親密關係裡,有時就是得喧嘩一陣,好好的開始並結束,然後,才能繼續向前。

今天,發生一次小小的夫妻爭吵,壓下還想說些什麼的衝動,我們勉為其難地在對方臉頰上親吻了一下,勉強說一句我愛你,然後我出門,在一間距離我家非常近卻始終無法踏進一步的咖啡店坐下(門上清楚寫著:12歲以下孩童請勿進入。好像對我們家翔翔說:是輔導級電影。)

坐下來,看完半本書《保羅.奧斯特是吧?我愛上你了》然後我開始想,孩子出生後,我們的吵架和之前有什麼差別?

一些規則沒有什麼不同,婚後這幾年,我們一條一條往上加:不要忘了道歉,就像在網路上曾看過的一段箴言,「對不起」不意謂著認錯,不是一種是非的宣稱,而 是表示我們在乎,表示我們為了刺痛對方而感到抱歉(雖然有些時候,也是因為想要息事寧人的一種衝動,難免會稀釋掉和解的誠意)。

第二點,吵架中及吵架後,即使全身僵硬著不想向對方靠近,也要靠近。我們要碰碰對方的肩、臉頰、頭髮,可以的話留下輕吻,提醒自己也提醒對方,這只是吵架,不是放棄這段關係。

第三點或許是因為有了翔翔,我們把音量和態度收斂,在我們糾結於你說了哪句話而我又怎麼回了你的時候,表現的不像是彼此憎惡,儘管總是有一種衝動(在吵架 時)—我(你)不想再看見你(我)這個人的臉,至少暫時不想。儘管這樣的衝動隨時會湧上,基於某些彼此都有的不愉快的童年回憶,我們仍然約束自己好好講 話,慢慢講話,小聲講話,不站的太遠而只保持一公尺的近距離講話,這些講話的姿態,可能比講話內容還要重要。

我們盡可能地表現的像是兩個斤斤計較的人在討價還價(那很有可能是事實)而不是一對互怨互憎的夫妻(相恨的父母,是父母能給孩子的最糟糕禮物之一)。

為了翔翔我們必須比過去更強烈地提醒自己:拿捏分寸。在吵架中表現出來的自制,不再只是因為我們在乎彼此,也因為我們在乎翔翔,在他成長到那個階段之前, 絕不逼迫他去理解他尚無法理解的事情,那些婚姻裡的困難,像一個沒有說出來的童話故事:王子和公主結了婚,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以下空白。

只有已婚者能讀的無字天書—他們被巫婆(為什麼不是巫師?)的詛咒糾纏,留下了一個偶爾會變成兩隻刺蝟的後遺症,這個症頭沒有善良的巫婆可解(為什麼又是巫婆?)他們只能忍耐,和不可避免的刺傷和平共處,(努力)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總是要在關於爭吵的一切被拋開,人往前走的時候,才看得出爭吵的理由總是微不足道;一個手勢、表情、一句話,或很多的手勢、表情、不自覺或隱約自覺的很多 句話,我們像蜘蛛,竟然在自己編織的網上糾結、滑倒,一臉但願沒人看見的狼狽,但彼此都看見了王子和公主變成刺蝟的那一面,看見我們討厭的,卻仍然努力彼 此接納,擁抱,和對方,還有和心懷童年憂傷的自己和解。

總是要在離開對方,感覺這樣自制的爭吵跟毫不收斂的爭吵,同樣的喧嘩卻有著不同的疲倦時,才會意識到我們是在跟自己吵架,跟那個容易覺得被冒犯、覺得自己 不被尊重、容易懷疑自己不被對方所愛(或不愛對方)的自己吵架,然後開始慶幸自己剛才用盡力氣的克制,節制音量、語氣,自傷自憐但仍然盡可能謹慎地挑選字 詞。

我們不是不相愛,只是自己跟自己吵了起來,喧嘩一陣,然後,我們往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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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不代表TVBS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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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6/06/21 17:01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不代表TVBS立場。

作者

羽茜

  • 政治大學社會學碩士,曾任編輯、英日文譯者,熱愛寫作,覺得閱讀和寫作就像空氣一樣不可或缺,著有散文集《成為母親之後》/時報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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