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典藏出版書籍,現在規定作者要送國家圖書館和立法院圖書館,立委以刺激出版為由,提案以後應該由國家自己編預算買書,預計一年要花1600萬,而且不管是哪一種書都得買,18禁也不例外!有作家認為,大費周章政府也只消費2本,幫助不大。
翻書、看書,但你不一定會買書,出版業景氣低迷,立委出新招,以前作者出版書籍,一定得送出2套給國圖和國會圖書館,但現在立委提案要求國家自己買,也就是說,不管什麼書國家都買單,像是18禁書籍、言情小說,國圖也會收,但會被收進倉庫裏,因為是送的會典藏,會花錢買的只有外國書籍,但以後自家書也要花錢買,一年至少多花1千6百萬預算,再看看立法院圖書館,人少的可憐,藏書也僅有社會科學、政經類,甚至書架上整個空一排,如果買來有人看嗎?
民進黨立委蘇巧慧:「基於收藏文獻的概念,他還是應該要儲存所有的圖書文獻,但要付費給出版人,這才是一個使用者付費,尊重出版人的作法。」
強調是典藏使用,也說希望藉此幫助出版業,不過作家這樣說。
作家朱學恒:「這只有增加2本的銷售量,但沒有任何擴散效應,也就是你不會讓其他人更願意買、更理解,或是更知道這本書。」
作家有不同意見,而以其他國家來看也是用送的,因為如果花錢買,就怕那些倉庫裡的18禁藏書沒人看,也要一併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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