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回英商SANTA ROBERTA POLO申請POLO商標,遭到台灣智財局判敗訴,讓對於不同姿勢騎士圖樣,還有POLO字樣組合,困惑很久的消費者,有了些答案,原來大家熟悉的美商波露羅蘭POLO RALPH LAUREN,為了避免混淆,在百貨設櫃的POLO RALPH LAUREN一次申請了10個系列商標,但市面上還是有很多品牌都掛有POLO字樣,騎馬的人更從1個、2個,甚至是到4個。
不管是騎馬舉球桿或是馬車圖案,44年的老品牌大家絕對不陌生,為了怕混淆,美商波露羅蘭POLO RALPH LAUREN,在台灣一口氣申請了POLO SPORT、POLO JEANS、POLO等10個商標,就是因為市面上,太多其他品牌有類似圖樣。
看看WORLD POLO,一口氣就有4個騎士騎馬,有人低頭揮杆,還有人舉球杆,SANTA BARBARA的圖樣設計,同樣是人坐馬上,只這回馬大人小。
至於1980出現的U.S. POLO,又變了2個騎士揮杆,怎麼都是設計人坐在馬上,起因就是起源於英國的馬球運動。1870年,被稱POLO的馬球在英國出現,因為當時他們穿的服裝柔軟吸汗,在1930年後被稱為POLO衫,大受歡迎。
也就是因為材質舒服,又帶有領子,休閒中也有正式,讓不少人除了運動,就連上班也都穿POLO衫,POLO這個字闖出名號後,開始出現周邊商品。店家:「我們(賣的)是比佛利POLO呀。」
不只是一般店家,就能看得到掛著比佛利POLO的皮包,代理U.S. POLO的廠商,甚至還出了寢具,各式各樣的POLO字樣、馬球圖案,讓人光看就眼花撩亂,也難怪一度把POLO帶到流行高點的美商,會急著要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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