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過年期間,各項商品漲得兇,賣場逆向操作,狂打促銷優惠,打出消費滿1千就送2千抵用券,但條件是,買的東西必須是抵用券的10倍以上才能使用,也就是說面額500元的抵用券,得買5千元以上的家電才能抵用,民眾認為限制太多,很不方便,但一聽到賣場促銷蜜棗1顆1元,大家還是排隊搶破頭。
屏東縣長曹啟鴻:「一粒100、一粒100,來、快來、快買,慢來沒地方買。」
推銷屏東蜜棗,縣長親自到大賣場當推銷員,一顆才10元,搶到最後一包的媽媽,直呼好幸運。民眾:「很幸運,好,我要去買樂透。」記者:「妳覺得便宜嗎?」民眾:「便宜啊。」記者:「怎麼說?」民眾:「因為剛上市的話,這個比較貴啊,而且現在10元,買不到什麼東西了。」
刺激買氣,賣場更加碼送好康,消費滿1千,就送2千抵用券,面額從100到500都有。賣場營運長莊金龍:「第一次推出新春折價券,我們希望有20%的成長。」
另一家賣場也推出過年檔期消費滿2千送2千,抵用券10張100、2張500,不限商品都能抵用,但遊戲規則也一樣,得消費10倍以上才能使用。
民眾:「(抵用券)有分成100元的,500元的1000元的,然後就是要你買東西,要買夠多少錢,才能夠用那一張,所以這樣很不方便。」
民眾果然內行,以這張面額500的抵用券來說,限購5千元以上家電才能抵,算一算,一本7張抵用券,等於花1萬9才換到。過年檔期,賣場促銷拚得兇,打出「抵用券」刺激消費,但民眾肯不肯掏錢,算盤同樣打得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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