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偵辦中信金控併購兆豐金控案,查出中信金透過香港分行,購買連結式債券,涉嫌用「假外資」方式,吃下兆豐金控股票,再把債權和2,700萬美元的投資利益,異常轉讓給一家紙上公司,涉違反銀行法、金控法及刑法背信罪嫌,檢方傳喚前財務長張明田後,凌晨裁定收押禁見,近日將傳喚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
檢方偵辦兆豐金案,查出中信金前財務長張明田,涉嫌主導,透過中信香港分行,購買連結式債券的「假外資」方式,吃下兆豐金控股票,違反金控法和背信罪,凌晨收押禁見。
另外,包括中信金的副董事長辜仲諒,以及財務副總林祥曦、法務長鄧彥敦全都被檢方限制出境,但辜仲諒目前人在國外,檢方辦案時機敏感。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林錦村:「完全依據他(檢察官)掌握的事證,有沒有需要,有沒有必要性,來做決定,完全沒有所謂說是事前有消息。」
日前,金管會認定,中信投資兆豐金時,透過轉賣第三人結構債,造成圖利第三人2,700萬美元,檢方發現,第三人「紅火公司」,獲利近10億台幣,不過,這家公司卻是只有一個人的紙上公司,平時跟中信金沒有往來,投資顯然有異常。對此,檢方將等辜仲諒回國後,立刻約談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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