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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貞秀立委身份暫時穩了?中選會:新人事同意權通過才能討論

記者 陳怡潔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3/06 09:54
最後更新時間:2026/03/06 09:54
民眾黨籍立委李貞秀。(圖/TVBS)
民眾黨籍立委李貞秀。(圖/TVBS)

因民眾黨實施兩年條款,遞補上任的民眾黨籍不分區立委李貞秀,國籍、戶籍身分爭議未歇,有媒體近期報導,她因「雙重戶籍」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立委參選資格有問題也未放棄國籍,公部門將向法院提出當選無效之訴。對此,中選會代理主委吳容輝今(6)日表示,要等到中選會新的人事同意權通過,新的委員會成立之後,才有辦法討論。

針對李貞秀立委分份爭議,行政院長卓榮泰日前指示,在李貞秀資格尚未確定前,各部會一律不提供資料,更請中選會依陸委會及內政部去函內容,進行「必要的行政作業」處理。傳出公部門向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因李貞秀為不分區立委,因此只有主管機關中選會、登記不分區的其他政黨和檢察官能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中選會代理主委吳容輝受訪。(圖/陳怡潔攝)


吳容輝今天在立法院被問到是否會對李貞秀提起「當選無效之訴」,他回應,要等到中選會新的人事同意權通過,新的委員會成立之後,才有辦法去討論。媒體追問,那人數不夠的話,李貞秀就可以一直當立委?吳說,那就是回歸到《國籍法》第20條規定。

 
《國籍法》第20條明定,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已擔任者,立法委員由立法院免除其公職。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擬任本條所定應受國籍限制之公職時,應於就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於就職之日起一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

邱垂正:涉陸人士參選資格會積極查核

另外,陸委會主委邱垂正也受訪表示,對於李貞秀的後續,《兩岸條例規定》必須完成轉換身分滿10年,才具備登記參選資格,對於法律修正前完成定居的,根據條文必須六個月內把註銷中國籍繳回機關,台灣身分才不會失去,一旦有有雙重國籍,就失去台灣身分,選舉擔任公職資格也失去。陸委會收到的李女士證明,只有2025年3月那份,因此她可能2023年登記的時候具有兩岸的雙重戶籍。因此依規定需要設有台灣戶籍滿十年,這個起算點就於法不合,因此會跟中選會、選務機關來說明。

邱垂正提到,以後有涉陸人士身分參選,針對選務漏洞查核,會跟選務機關積極合作,讓接下來的九合一大選完善資格審查。


陸配立委國籍爭議

#民眾黨#李貞秀#國籍#戶籍#中選會#當選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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