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社《中央社》爆出在社長胡婉玲主導下,以虧損為名,將慣例為1個半月的年終獎金砍至1個月。對此,胡婉玲發聲明駁斥,她強調報導內容與實際情形不符,年終決定權在董事會,不是社長。
針對外界有關中央社年終獎金決定過程之相關報導,胡婉玲表示,內容與實際情形不符,為維護事實清楚與制度尊嚴,她特此說明。自己曾在一個多月前的例行幹部會議中,表達將力守同仁的年終獎金幅度,有10多位幹部見證。
年終獎金決策權歸屬董事會
胡婉玲指出,中央社年終獎金的發放,依相關法規及公司治理機制,屬董事會職權範圍,最終決定權也完全在董事會。這次年終獎金方案是依法規規定,由社方就不同財務情境提出兩案並陳,供董事會審議與裁決。
胡婉玲指出,現階段的中央社自籌款比例高達52.5%是事實,政府補助金額在立法院再被刪砍1600萬,情勢雪上加霜,也是事實。她強調,自己和事業部同仁如何打拼,到處張羅經費,相信許多人看在眼裡,最後114年度的收支,結果優於預期,得到的不是鼓勵,竟然是惡意誣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