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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南高下周決戰民調!民進黨頒5禁令 重大違規將取消初選資格

記者 潘袁詩羽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1/08 17:15
最後更新時間:2026/01/08 17:15
民進黨8日公告嘉南高初選禁令。(圖/TVBS資料畫面)
民進黨8日公告嘉南高初選禁令。(圖/TVBS資料畫面)

民進黨嘉義縣、台南市、高雄市初選民調將在下周一(12日)至周五(17日)進行,民進黨今(8)日公告5大禁止事項,包括在9日零時起,初選各候選人及團隊不得接受媒體專訪、不能播出廣告、不能購買置入式行銷新聞,也不能發布或引用民調,並依黨內《第一、二、三類公職候選人提名民意調查辦法》規定,若違規情節重大者取消其初選資格。

民進黨公告初選禁止事項 9日起有5禁令須遵守

民進黨秘書長徐國勇昨日在中執會中初步提醒參與初選的各候選人,自9日凌晨零時起,就不得接受媒體專訪、購買置入性行銷新聞等。民進黨今天正式公告,高雄市、台南市、嘉義縣初選民調,預計於1月12日至1月17日進行,於民調執行前3日(1月9日零時)起,至所屬選區民調執行完畢止,廣告宣傳禁止事項公告。

民進黨指出,依《第一、二、三類公職候選人提名民意調查辦法》第十條第一項第三款,自本黨中央黨部通知停止媒體活動之期日(1月9日零時)起,至所屬選區民調執行完畢止,各候選人及其競選團隊不得為下列行為:
  1. 參加或主持電視、電台、平面媒體、電腦及行動裝置上之網路媒體所作之專訪、談話性節目、戲劇節目、綜藝節目等形式之宣傳
  2. 於電視、電台、平面媒體、電腦及行動裝置上之網路媒體,播出或刊登有償或無償廣告,含電視台跑馬燈及第四台蓋台廣告;
  3. 藉政令宣導或政績宣傳形式,於電視、電台、平面媒體、電腦及行動裝置上之網路媒體,播出或刊登有償或無償廣告進行個人宣傳;
  4. 於電視、電台、平面媒體、電腦及行動裝置上之網路媒體,購買置入式行銷新聞;
  5. 發布、引用民調或其他預測市場之結果。

 
另依據《第一、二、三類公職候選人提名民意調查辦法》第十條規定,違反上述規定,經民意調查委員會決議,移送中央執行委員會通過,違規情節重大者取消其初選資格。若仍具初選資格之候選人在二人(含)以上時,應重新進行民調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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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高雄市#嘉義縣#民進黨#初選#民調#禁止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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