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日前通過再修版《財政收支劃分法》,行政院認為總預算超過法定債限,移請立院覆議遭否決,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5)日親上火線宣布依照《憲法》第37條決定「不予副署」。總統府也說明,總統賴清德在公布《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條文令文案批示:「此次修法不僅削弱中央財政,影響施政決策,且擴大中央地方垂直及水平分配不均,破壞財政永續,加劇排擠政府推動重要民生政策,阻損守護國家安全及因應天然災變之能力。」
賴清德:各方應合憲建構國家制度
立法院在今年11月14日三讀通過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經行政院移請立法院覆議後,立法院於12月5日投票表決維持原決議,同日咨請總統公布。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賴清德今(15)日在公布《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條文令文案,批示該法修正破壞財政永續;行政院長卓榮泰則加註不予副署之意見,以示恪盡憲法忠誠義務與維護國家財政健全之嚴正立場;同時賴清德並箋函五院院長。
郭雅慧說明,總統批示內容如下:「前次修法已有侵犯行政權之虞,行政院已申請釋憲在案。此次修法不僅削弱中央財政,影響施政決策,且擴大中央地方垂直及水平分配不均,破壞財政永續,加劇排擠政府推動重要民生政策,阻損守護國家安全及因應天然災變之能力。各方允應在合憲途徑下,建構兼顧中央財政韌性與地方均衡發展,讓國家能長治久安之制度。」

不副署財劃法 卓榮泰加註:立院違憲重大
另外,卓榮泰加註意見為:「依憲法第37條規定,總統依法公布法律,須經行政院院長副署。而在憲法上,本院與立法院分別有預算提案權與議決權,以形成國家預算秩序。惟立法院本次修正財劃法,過程與內容悖離民主原則及權力分立,侵害本院行政權,違憲重大且明顯。是本人為維護憲法賦予之預算編列權並承擔施政責任,決定基於行政院院長副署權,就本次財劃法修正條文不予副署,以示對憲法之忠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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