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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公布「卓揆不執行」 深綠學者:比惡法更快摧毀國家

記者 劉庭宇 /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2/08 11:31
最後更新時間:2025/12/08 11:44
行政院長卓榮泰。(圖/TVBS資料畫面)
行政院長卓榮泰。(圖/TVBS資料畫面)

立法院日前否決行政院提出的財劃法覆議案,行政院長卓榮泰則稱「沒有必須執行的壓力」。對此,成大電機系教授李忠憲警告,讓惡法合法化,再用行政不執行假裝沒事,等於宣布行政權可以挑選法律執行,法律不再具有強制力。另外,法律一旦正式公布,公務員依法行政是義務。如果行政機關「選擇性執行法律」,公務員會面臨:瀆職風險、行政救濟敗訴、監察院彈劾、無所適從的混亂,整個行政體系會陷入一個根本性問題:「我該聽法律,還是聽長官?」這比惡法本身更快摧毀國家。

若法律不具強制力 李忠憲:法治自我毀滅

李忠憲在臉書以「公布法律卻不執行:比惡法更快摧毀國家的道路」為題發文,看到有些法律學者提出「公布法律但不執行」,這種說法其實更可怕,看似折衷、其實極危險的建議,「立法院通過不合理的法案沒關係,行政院長照例副署、總統照程序公布,但行政機關不要執行即可。」乍聽之下彷彿能降低傷害,但實際上,這是一條比惡法本身更恐怖的道路。

李忠憲說明,這樣的主張並不是從台灣的憲政邏輯推導出來的,而是來自一種深層的歷史恐懼——被威瑪共和國嚇到之後的錯誤反射。他們害怕行政否決法律會被解讀為濫權,於是倒向另一個極端:讓惡法合法化,再用行政不執行假裝沒事。問題是,這等於宣布:行政權可以挑選法律執行。法律不再具有強制力,而是選擇題。法治正式被人治取代。這不是折衷,而是法治的自我毀滅。

李忠憲:若行政機關「選擇性執行法律」 公務員恐變瀆職

「公務人員依法行政要如何維持?」李忠憲表示,許多提出「不執行即可」的人完全沒有想到最現實的問題,法律一旦正式公布,公務員依法行政是義務。如果行政機關「選擇性執行法律」,公務員會面臨:瀆職風險、行政救濟敗訴、監察院彈劾、無所適從的混亂,整個行政體系會陷入一個根本性問題:「我該聽法律,還是聽長官?」這比惡法本身更快摧毀國家。

 

李忠憲提到,一旦這次可以不執行,那下次可不可以?哪一部法律還能維持權威?哪一部法律不會被行政機關挑著用?這直接破壞法律的安定性,哪怕一天,都足以讓制度全面失序。這就是所有憲政崩壞的起點。台灣不是威瑪,但有人用「威瑪的恐懼」提出「威瑪式的錯誤策略」。威瑪的問題是行政濫權,台灣的問題是立法越權。把錯誤的歷史模型放到錯誤的制度脈絡裡,只會導出錯的答案。真正的危險不是權力犯錯,而是當制度開始相信「不面對錯誤,也能維持秩序」。

國會朝野攻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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