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日前函文通知各縣市政府,指明年推動「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因應《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要求地方政府自籌10%至40%不等的經費,引發地方政府反彈。對此,內政部長劉世芳今(19日)表示,目前的租金補貼屬於非法定的一般性補助款,跟所謂「一般性補助款刪減的25%」不同,因此今年的租金補貼完全沒有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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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長蔣萬安昨痛批,中央前後矛盾、邏輯錯亂,「話都你在講,刀都你在砍,卻都砍向辛苦的老百姓」;台中市長盧秀燕也強調台中還在籌措被中央刪減的32億元補助款,所以「沒有能力倒貼或幫忙出」。針對部分縣市長抗議地方將自籌租金補貼,內政部國土署署長吳欣修,租金補貼本來就屬於地方自治事項,且受到立法院三讀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衝擊,將增加釋出3753億元給地方,中央補助財源受到排擠,明年度租金補貼將回到2021年以前,中央、地方各自負擔相對比率經費的模式。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審查「住宅法修正草案」,邀請劉世芳列席。會前她針對租金補貼爭議受訪指出,現在租金補貼是非法定一般性補助款,跟所謂一般性補助款刪掉25%完全不一樣,今年租金補貼完全沒受影響。國土署是回應五都公務人員對「明年115年度預算是否需編列科目」的詢問,因而發文說明,請各地依往例,若有分攤部分,會放到115年度的預算編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