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今(18)日上午舉行「中選會肆意濫權,護航罷團拖時間」記者會,質疑中選會替罷團爭取時間,全台許多立委罷免案,明明法定二階連署案查對時間已過,中選會仍刻意不公告到底要不要補件。中選會下午則發新聞稿指出,新北市、台中市、新竹縣三縣市共有5件區域立委罷免案連署人名冊未達到門檻,今已函請5案領銜人,在收到函文次日起10天內補提,此作法與先前南投縣、桃園市補提作業程序相同,並未拖延程序。
另外,中選會補充說明,5件需補件區域為:第1、新北11選區羅明才立委罷免案,不足規定人數564人。第2、中2選區顏寬恒立委罷免案,不足規定人數2267人。第3、中3選區楊瓊瓔立委罷免案,不足規定人數3464人。第4、中8選區江啟臣立委罷免案,不足規定人數2465人。第5、竹縣2選區林思銘立委罷免案,不足規定人數1938人。

國民黨發言人鄧凱勛指出,台中市立委廖偉翔、黃健豪、羅廷瑋、江啟臣罷免案,在5月5日提交罷免案連署名冊,依照法定40天的查對期,應在6月14日要通知是否需要補件;另,台中立委顏寬恒、楊瓊瓔罷免案在5月6日提交連署人名冊,應在6月15日通知是否需要補件。今已6月18日,上述兩案卻遲未告知是否成案或需補件,造成台中市罷團繼續在地方衝刺連署,因為預期某些罷免案需要補件。
鄧凱勛指出,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83條規定,中選會應於40天內查對連署人名冊,如果連署人名冊經查對後不足,選舉委員會應通知提議之領銜人於10日內補件;依規定早就該進入10天補件期的罷免案,卻因中選會故意拖延變成補件期的無限延展,等於變相幫罷團爭取時間連署補件,中選會視法規於無物,涉嫌自我擴權,「可以裁判兼球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