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歲男童「剴剴」遭虐死案,台北地院一審判處保母姐妹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徒刑。監察院今(29日)糾正台北市政府,指出居托中心訪視紀錄與實際照護狀況不符。對此,台北市長蔣萬安表示,若調查結果證實未寫日誌卻登載「每天填寫」,恐涉偽造文書,該怎麼罰就怎麼罰。
監察院今針對兒盟社工失職案召開記者會,糾正衛生福利部、新北市政府及台北市政府,並表示相關社工違失情形已移請司法機關參酌;監察委員葉大華、王幼玲與張菊芳指出,調查發現多項嚴重疏失,其中保母未為受虐幼兒剴剴製作日誌,卻在北市居托中心的訪視記錄中登載為「每天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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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議會今天下午進行總質詢,民進黨市議員鍾佩玲詢問,監察院報告出爐前,市府是否早已掌握相關資訊?是否涉及偽造文書?又是否應究責相關人員?台北市社會局長姚淑文回應,調查時發現,居托中心當初認定的「寶寶日誌」,並非傳統紙本紀錄,而是以Line訊息形式回報,相關事證已移請檢調調查。
蔣萬安也說,若經調查確認保母未留下紀錄,但訪視人員卻仍記錄「每日填寫」,恐有偽造文書之嫌,強調:「會依照調查結果處理,該怎麼裁罰,就怎麼裁罰。」
另外,社會局補充,寶寶日誌在法規方面無一定形式,由家長與保母協議紀錄方式,剴剴由兒盟社工委託保母照顧,最終保母和兒盟社工協議紀錄方式。有關監察院記者會提及,兒盟陳社工112年9月25日訪視剴剴拍攝之照片,額頭已有明顯大塊瘀傷,然次日臺北市文山區居托中心進行訪視,訪視紀錄卻無相關記載。社會局說明,報載兒盟陳社工訪視拍攝到案主額頭瘀青之照片,為兒盟陳社工112年10月24日提供給案主家屬之照片,因無法確認其拍攝時間,故無法調查訪視員紀錄是否不實,此已移由司法機關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