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對台灣統戰力道加劇,總統賴清德日前召開國安高層會議,並於會後公開5大國安威脅,以及17項因應策略,引起熱議。為此,民進黨立委林宜瑾等18位立委提案修正《陸海空軍刑法》,明訂現役軍人若透過言語、舉動、文字、圖畫、電磁紀錄、科技手段或其他方式向敵對勢力表達效忠,對軍事利益造成損害、玷污國家榮譽或危及國家安全,將面臨1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賴清德日前召開國安高層會議,針對境外勢力滲透祭出包括恢復軍事審判在內的17項因應策略,行政院長卓榮泰也表示,為了落實這17項策略,他已指示行政院秘書長龔明鑫、政委馬永成召開會議,要求各部會就所涉及的相關策略必須擬定應有的計畫,並盤整相關法令,修訂時程和進度,他並會在4月上旬親自召開會議聽取各部會的因應方案。
現《陸海空軍刑法》第24條規定,不盡其應盡之責而降敵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據《中國時報》報導,民進黨立委林宜瑾等18位立委提案修正,加重刑度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就「不盡其應盡之責而降敵者」增訂預備或陰謀犯罪,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草案也增訂,現役軍人若透過言語、舉動、文字、圖畫、電磁紀錄、科技手段或其他方式向敵對勢力表達效忠,並對軍事利益造成損害、玷污國家榮譽或危及國家安全,將面臨1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草案舉例,若軍人明知某友人是敵國間諜,仍透過視訊通話或其他方式向敵方宣誓忠誠,即構成此類犯罪,須依法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