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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還沒辦簽證!在港辦事處臨櫃 須5日

記者 楊致中 / 攝影 張志謙 報導
發佈時間:2019/10/24 13:21
最後更新時間:2019/10/24 13:38

陳同佳事件政府態度大轉變,從原本註記列為不受歡迎人物,到變成註記臨櫃辦理簽證可入境,目前移民署尚未收到陳同佳的申請,但只要他搭上國籍航空,警方就會安排坐在機艙內最後一排,並且全程戒護,移民署表示香港居民來台,有四種辦理簽證方式,其中網路、雲端、落地簽證可以即時核發;而短期簽證,須要5個工作天,如果陳同佳沒臨櫃辦簽證搭乘外籍航空,從第三地來台,海關會擋下,再看是否由警方協助逮捕。

圖/TVBS

 
記者楊致中:「這裡是松山機場的入境大廳,一般香港旅客來台灣的話,必須要透過四種方式取得簽證,第一種是落地簽證,第二種是雲端簽證,再來是網路簽證,而最後一種是臨櫃的短期簽證,現在陳同佳就被規定,只能使用短期的臨櫃簽證。」

圖/TVBS

根據規定,香港人來台辦理短期簽證,必須到香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臨櫃辦理,而且需要5個工作天,不是網路或落地簽可以馬上核發,等於讓台灣有所準備,但至今尚未收到申請。除非他搭乘外籍航空,或是從第三地來台,海關才會擋下來,通知航警逮捕。

圖/TVBS

 
記者楊致中:「假設這個是國籍航空機艙裡面,陳同佳如果搭上了像這樣的飛機,可能會被安排到最後一排的座位,而且是在中間的位置,左右兩邊會有警方來戒護,而且不排除用束帶來控制他的行動。」

跟手銬相比,束帶相對屬於低度控制,畢竟陳同佳是自願來台,並非逮捕來的重刑犯,只是就算來台了,因為已經遭通緝,不符合自首要件,無法依法減刑,而投案則是可以減刑,但非必要減刑,頂多認定有悔意,從輕量處,但有檢警指出,陳同佳犯案後回香港,港警偵辦洗黑錢案,查扣手機跟證物,就算自願來台受審,如果翻供不認殺人,只承認遺棄屍體罪嫌,恐怕很難繼續辦下續,才會希望透過司法互助,取得在港供詞,陳同佳殺人案,牽扯司法跟政治,更捲入兩岸關係,公平正義恐怕還難以彰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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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重刑犯#減刑#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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