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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生花1萬8公帑揪「優酪乳賊」 檢認誤喝不起訴

編輯 賴俊佑 報導
發佈時間:2019/01/11 16:18
最後更新時間:2019/01/11 23:52
圖/TVBS
圖/TVBS

台北市周姓女大生,2018年4月發現放在公用冰箱的優酪乳遭偷喝,瓶口上還留有口紅印,且詢問其他5名女室友都沒人承認,因此氣得報警採DNA檢驗,由於採驗費用1萬8千元將由全民買單,一度引發爭議,最後揪出偷喝優酪乳的是馮姓室友;士林地檢署認為,馮女應是誤以為優酪乳是自己買的才會誤喝,並無偷竊犯意,因此處分不起訴。
 
周姓女大生和5名女同學在校外租屋共住,2018年4月,周女發現她放在共用冰箱市價59元的優酪乳不翼而飛,後來在旁邊垃圾桶找到空瓶,瓶口還留有口紅印,周女氣得在群組追問5名室友,卻沒有人承認,於是周女將空瓶帶去警局報案,控告偷喝賊涉嫌偷竊,並要求警方檢驗瓶口DNA。

 
 
警方透露,驗一次DNA需要檢驗包、藥水、檢體離心分離機器,這些鑑識耗材費至少3千元,包含空瓶以及5名室友在內,警方採驗6個DNA樣本就花了1萬8千元,而該筆費用則由已編列警方鑑識預算支出,等同於全民買單,有民眾認為這是濫用鑑識資源,但也有民眾認為,提告是周女的權利。

圖/TVBS

警方透過DNA檢驗,揪出偷喝優酪乳的人是馮姓室友;馮女到案坦承有喝優酪乳,但強調租屋處的冰箱是大家共用的,自己也有買優酪乳和其他飲料放在冰箱,當時不知道喝到別人的優酪乳,直到警方檢驗結果出爐,才知道自己誤喝,願賠償周女損失。
 
 
士林地檢署認為,公用冰箱確實存在誤喝可能性,且周女買回優酪乳後就曾打開飲用,馮女應是誤認該優酪乳是自己的,才會不顧個人衛生習慣,直接對口飲用,且馮女事後也都配合DNA檢驗,與一般竊盜犯後掩飾罪刑的行為不同,認定馮女主觀上並無竊盜意圖,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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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酪乳#公帑#DNA#誤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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