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一名已故的金姓老榮民,他留下遺囑表示遺產除了分給在大陸的二個弟妹各200萬元外,剩下的錢都留給照顧他多年的乾兒子,經過地方法院判決,確認遺囑是榮民親筆寫下,乾兒子分得1200萬,讓他相當意外。
兒子因為長年照顧苗栗的乾爹,意外成了千萬遺產繼承人,做爸爸的憂心意外之財惹禍,不過對於善良的兒子,還是豎起大拇指稱讚。
陳先生父親︰「我兒子確實很孝順,他對長輩孝順,對外面的老人家也比較有同情心,他人老實。」
開計程車維生的陳先生,幾年前認苗栗80多歲的金姓榮民當乾爹,老榮民國中教師退休,民國86年立下遺囑,正本送到大陸給兩個弟妹保管,直到5年前,老榮民過世之後,遺囑才交到苗栗榮民服務處。
原子筆寫下的字跡,遺囑表明自己年老多病,往生之後,遺產優先留給在兩個弟妹,如果有剩下的餘額,通通分給乾兒子陳先生,還交代要乾兒子好好照顧大陸的親屬,筆跡經過地院確認,證實是老榮民生前親筆寫下。
苗栗榮民服務處副處長劉培寧︰「經過鑑定之後,證明筆跡是金姓榮民他本人的筆跡,所以我們按照程序將通知法院,我們要報告到(退輔)會裡面,由會裡面審慎評估,如果合於規定再由我們來發放。」
按照規定,在大陸地區的親屬每人最高只能繼承200萬元,老榮民的遺產剩餘將近1200多萬,都由乾兒子繼承,孝心有好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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