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議長賄選案,今天第三波宣判,前民進黨團總召李喬如被判無罪,她是到目前為止第一個判無罪的市議員。李喬如激動落淚,她說沈冤昭雪,她要向民進黨主席陳總統報告,她沒有辜負民進黨!
當庭聽判,法官的無罪判決,讓李喬如再三鞠躬感謝,走出法庭,她還激動落淚!李喬如:「沈冤昭雪,折磨258天,終於還我公道清白!」
因為賄選案被民進黨開除的李喬如,原本擔任民進黨團總召,被判無罪,她說,想跟陳總統見面!李喬如:「我想跟陳總統報告,我沒有辜負民進黨!」
李喬如是賄選案已經判決的18名被告中,第一個被判無罪的,到底為什麼呢?庭長陳顯榮楊敏郎:「王文正接受詢問時也說,當晚跟李喬如接洽時,沒談到錢的問題。」
另外,由父親代收500萬賄款的楊敏郎,事後知情,沒有表達意見,也沒有退回賄款,因此被判1年8個月徒刑,刑期之重,僅次於副議長蔡松雄的2年徒刑。
由於法官審理賄選案,開了19次庭,目前仍然有包括議長在內的16名議員,以開會為由未到庭,院方表示,將調閱議會簽到及開會資料,查證未到庭議員理由是否正當,以進一步研究拘提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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