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憶樺監護權之爭引起台灣社會關注,而大陸也有一起因為親子鑑定引發的離奇案件。四川一名離婚婦人為了向前夫索取兒子的撫養費,為孩子做DNA鑑定,結果竟發現兒子不是親生的,而自己的親生兒子早在出生時已經死亡。到底為什麼會這樣?請看以下這則報導。
這位單親媽媽有2個兒子陪伴,讓她感到相當幸福,不過經濟壓力卻也吃不消,在向前夫催討撫養費時,得到這樣的回答。程女士:「最後他爸說,我不供撫養費,他說的,長得又不像我!」
衝著這句話,單親媽媽把9歲的大兒子送去做DNA親子鑑定,不過醫院的答案卻讓她更加吃驚。醫院律師:「你的孩子死了,死因是非常明確的,我們醫院盡力了,也不能夠起死回生。」程女士:「我想我一定是要冷靜、冷靜,我就只想到這個真的是...」
兒子不是親生的,那養了9年的孩子又是誰的呢?原來當年小孩一出生,就因為呼吸衰竭而死,丈夫怕她太過傷心,向醫院領養了一名棄嬰。程女士的前夫:「我說弄不好可能大的也死,小的死了,大的我怕也出事。」
前夫善意的欺騙,一騙就是9年,程女士連同醫院一併告上了法院。醫院律師:「醫院出於保護性醫療措施,常常有主動積極地幫助家屬隱瞞的情況,從醫師法的角度來說,它是一個合法的行為,還不光是善意。」
幫別人養了9年的兒子, 程女士要求相當於台幣200萬的精神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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