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兩性平權,台北地院作出一件指標性的判決,前台科大副校長陳金蓮,2年前參加宜蘭大學校長遴選時,因為不滿遴選委員不斷針對他的性別發問,一狀告上法院,法院一審判決教育部及遴選委員除了必須在報紙以及官網道歉外,還要賠償精神及名譽損害200萬元。
控訴教部性別歧視,陳金蓮一審勝訴,單純的一場校長遴選,會中委員卻不斷針對性別發問,尤其一句女性募款能力吃虧你覺得呢?讓陳金蓮聽到差點沒昏過去。前台科大副校長陳金蓮:「遴選委員會是在教育部裡舉行,竟然要我到宜蘭縣提訴,我覺得真是很可笑,教育部對這件事情的處理,態度非常不好。」
教育部和中山大學校長張宗仁除了要登報致歉,以及在教育部官網刊登道歉啟事外,同時還要賠償精神及名譽損失200萬元,因為女性不見得募款能力就比較差。陳金蓮:「他當時這麼講,是為了提醒女性募款難,是要善意提醒,我沒辦法改變我是女性的事實,他的提醒沒有用,這個是強詞奪理。」
承審法官舉希拉蕊在初選時展現強大募款能力為例,反駁被告說詞,同時還以電影控訴裡的劇情來諷喻,遴選委員充斥沙文主義,而對於小蝦米告贏了大鯨魚,陳金蓮強調,提告不是為她自己,而是希望台灣社會更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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