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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憲法增修條文 結果共27筆

  • 因「特殊關係」才有陸委會? 邱太三籲柯文哲好好看憲法

    民眾黨總統參選人柯文哲日前說,已故前總統李登輝曾告訴他兩岸強調「特殊」就好,否則「為何要弄個陸委會?」陸委會主委邱太三今天說,恐怕柯文哲要好好把憲法增修條文看一下。
    2023/08/22 15:39
  • 侯友宜拋總統赴立院國情報告 藍委搬條文:賴清德別再稱違憲

    新北市長侯友宜、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為參選總統開出第一張政見支票,允諾未來若當選總統將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不過卻遭民進黨總統參選人、副總統賴清德潑冷水,指要求總統到立院備詢違憲。對此,國民黨立委林為洲表示,《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別再說總統來立法院報告是違憲了。
    2023/05/21 18:19
  • 馬英九登陸大談中華民國 前府發言人認意義勝過「馬習會」

    國民黨立委陳以信今(4)日指出,前總統馬英九在訪陸時公開大談中華民國、憲法,向對岸民眾說明《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區分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的意義,這是直接在大陸土地上宣揚中華民國的存在,意義勝過2015年「馬習會」時在全球面前展現的一中各表,馬英九身為卸任國家元首,能在中共面前大陸土地上大談中華民國,這在兩岸關係上史無前例具有重要意義。
    2023/04/04 15:01
  • 高門檻!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 需961萬同意

    中選會公告,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案投票權人數為1923萬多人,依照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至少得過半961萬票同意才能通過,而台北市長當選預估門檻也出爐,至少需要56萬票左右才能勝選。
    2022/11/22 20:09
  • 立院三讀18歲公民權 這3位立委沒投票

    立法院院會今(25日)三讀通過18歲公民權修憲案,全體113名立委中,除了主持議事的立法院長游錫堃不參與投票,國民黨立委李貴敏、鄭麗文、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未出席,最終院會以109人出席、109人贊成、0人反對、0人棄權通過該案。依照《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待公告半年後再經公民投票複決程序,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的半數,即通過。
    2022/03/25 14:10
  • 觀點/國民黨面對18歲公民權修憲案的兩難

    立法院臨時會修憲委員會22日確定將18歲公民權修憲案送出委員會,可望於下會期在院會處理:至於廢除考監二院、降低門檻等提案則暫時擱置,凝聚共識後再討論。國民黨立委從修憲委員會會議開始就選擇缺席會議,具有修憲否決權的國民黨,未來將面臨「兩難」局面。
    2022/01/24 09:28
  • 立法院許可!蘇震清、廖國棟續押2個月 確定看守所過年

    台北地院審理立委涉收賄案,8日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函詢立法院許可繼續羈押現任立委蘇震清、廖國棟。立法院會今天許可羈押。北院合議庭下午裁定蘇震清、廖國棟延押2個月。
    2020/12/18 15:53
  • 蘇震清、廖國棟是否續押? 北院最快下午裁定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立委涉收賄案,日前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發函立法院,徵詢是否同意續押立委蘇震清、廖國棟,立院今天院會通過許可。北院最快下午對是否續押2人作出裁定。
    2020/12/18 12:06
  • 蘇震清、廖國棟是否續押 北院最快18日裁定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立委涉收賄案,日前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發函立法院,徵詢是否同意續押立委蘇震清、廖國棟,立院將於18日討論。北院今天指出,合議庭將待立院許可後依法處理。
    2020/12/14 12:02
  • 蘇震清、廖國棟是否延押? 北院發函立法院徵詢同意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立委涉收賄案,由於羈押中的立委蘇震清、廖國棟羈押期限屆滿,北院今天表示,已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發函立法院徵詢同意,合議庭將依立院決定作出強制處分。
    2020/12/09 13:58
  • 蘇震清等立委仍有羈押必要 北院將請立法院許可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立委涉貪案移審庭,今天凌晨認定立委蘇震清、陳超明、廖國棟有羈押禁見必要,將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請立法院許可。趙正宇部分,北院裁定無保請回。
    2020/09/22 07:21
  • 立委涉收賄若延押 林志嘉:依法需徵詢立院同意

    立委涉收賄案今天偵結,立法院秘書長林志嘉表示,目前會延續原有的處理方式,需要等待法院決定,才會有下一步的因應動作。若法院決定延押,依照憲法增修條文,要徵詢立法院的同意。
    2020/09/21 16:44
  • 涉收賄立委會期中若要續押 北院將徵詢立院許可

    北檢偵辦立委收賄案聲押現任立委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趙正宇獲准。台北地院指出,立法院會期中若檢方聲請延押或起訴後移審要續押,將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函請立院許可。
    2020/09/14 20:02
  • 綠黨發動公投連署 要求立委修憲刪「國家統一」

    綠黨召集人余筱菁今天說,將提出公投案,要求立委審議通過憲法增修條文修正案,將前言「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刪除;綠黨正展開第一階段公投提案連署,預計6月底前送出連署書。
    2020/06/03 11:20
  • 曾說父是「幹話王」 蔡易餘撤案遭酸「親子關係確認」

    民進黨立委蔡易餘提案刪除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國家統一前」等文字,日前經立法院會付委審查,他同步提出的「憲法增修條文前言修正草案」也列入立法院院會報告事項中處理,但適逢五二0總統就職日即將到來,這兩個案子備受矚目,蔡易餘也在黨團總召柯建銘的勸說下主動撤案。
    2020/05/15 16:01
  • 撤回「修憲刪國家統一」提案 蔡易餘:時機點太危險

    立法院會今天處理報告事項議程,民進黨立委蔡易餘領銜擬具的「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前言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由於提案的蔡易餘來函撤回,院會無異議做成決定「同意撤回」。
    2020/05/15 12:10
  • 賴清德「尊重」兩國論入憲 蔡賴體制兩岸關係黑白臉?

    修憲議題在立法院展開攻防。民進黨立委蘇巧慧領銜在立法院提出憲法增修條文修正草案,希望台灣由半總統制改為總統制,另外也將兩岸關係定義為「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蘇巧慧的提案也碰觸兩岸關係,包含開「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也改為「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外界解讀這是兩國論入憲。
    2017/10/06 23:40
  • 赴立院國情報告 總統:我不排斥

    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不過過去從未有總統到立法院報告,蔡總統接受中央社專訪時首度提到,「我本人沒有排斥到立法院做國情報告」。
    2017/10/02 10:01
  • 40綠委提修憲 改行總統制、兩國論入憲

    總統蔡英文週日(24日)在民進黨全代會宣示民進黨將提修憲新論述,民進黨立委蘇巧慧等40位民進黨立委昨正式提出《憲法增修條文》修正案。草案除將我國政治體制改為總統制、降低選舉年齡至18歲、修憲門檻、廢除考監二院外,還讓「兩國論」明確入憲。
    2017/09/28 12:52
  • 立委提修憲邁向總統制 總統府尊重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蘇巧慧等提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修正草案,希望修憲將台灣雙首長制改總統制。總統府發言人林鶴明今天說,修憲發動機關在國會,尊重立委修憲提案與討論。
    2017/09/27 18:26
  • 洪秀柱:中華民國憲法是一中憲法

    中國國民黨主席洪秀柱表示,「中華民國的憲法就是一中的憲法」,憲法增修條文內容是因應國家統一前的需要,而訂定的條文,但並非明天或後天統一,要有一定的步驟和方向。
    2017/03/03 16:25
  • 快訊/總統提名李逸洋任考院副院長 咨文送立院

    最新消息,針對總統提名,考試院保訓會主委李逸洋為考試院副院長,總統府發出新聞稿表示,已在今天將咨文送至立法院,內容指出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6條第2項規定,提名李逸洋為考試院第12屆副院長,咨請立法院同意見復後任命!
    2016/12/26 18:44
  • 【阿達新聞觀察】總統罷免案明登場 須達2/3才過關

    立法院明天將針對總統罷免案宣告是否成立一事進行表決,依照憲法增修條文規定,除非同意票數達到立委總額的2/3,也就是148票以上,否則這項提案將就此打住,阿扁可望有驚無險的過關。
    2006/06/26 11:31
  • 【阿達新聞觀察】總統任期4年保障 憲法解讀有誤

    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六項規定:「總統、副總統之任期為4年,連選得連任一次。」有人因此解讀,總統受憲法規定的任期保障,除非有特殊事由,否則都該讓總統任滿,但這樣的解讀方式,顯然有誤。
    2006/06/08 11:22
  • 「總統記者會全文3」扁:同意政治解決 更要尊重司法

    國安機制,19號當...,總統候選人,副總統候選人,又是現任的總統,副總統發生這樣的一個槍擊事件,不明原因,這在國際上是大事情,那你今天邀請相關的國安首長,大家來交換意見,甚至整個這一個傷勢,會不會因為感染,或是其它的原因而惡化等等,這一些都是變數,所以呢,大家事先要做一個因應跟準備,今天又把它解釋為說,影響到很多人投票的權益,那很清楚啊,誰可以投票,不可以投票,誰要不要鎮守,要不要這一個負起戰備的責任,事先都已經有了一套的這一種機制,又不是第一次選總統,96年一次,2000年一次,這是第三次,完全都沒有改變,最少的留守,總是有人不可能去投票的,但是已經少到,好像只有一萬兩千,還是一萬三千人這樣而已,但是你要繪聲繪影到說,我被禁止投票,這也是因為國安機制啟動的結果,我認為把它這種無限的上綱,對不對,好不好,大家可以想看看。 有人又講說,那為什麼不停止選舉,立法院通過的法律,總統,副總統的選舉罷免法,規定的很清楚,除非候選人死亡,否則選舉是要舉行的,這是法律的規定,誰敢說當候選人受傷,就馬上要停止選舉,所以一切我們依法行政,又不能夠悖離法律,沒有停止選舉,所以中選會沒有停止選舉,是依法辦事,今天有這樣的一個結果,又顛倒過來說,那為什麼不停止選舉,所以呢,我知道,就像我們王院長所說的,法律有所不足,要立即全面的來驗票,可能要修法,修法如果不能夠溯及既往,那就不能夠解決問題,所以才有所謂的緊急命令頒布這樣的一個擬議,我還是覺得,除非說國家發生重大的變故,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的規定,就像921大地震,我們來頒布緊急命令,我們是希望讓一切事情,能夠儘快地來回復正常,激情過後就要回復正常,所以呢,緊急命令的頒布,非同小可,特別又是我,也是當事者之一,甚至被懷疑的當事者,如果我用緊急命令的頒布來進行這兩件事情的調查等等,是不是會讓問題的解決,更加的複雜,還是會更加的簡化,這些都是值得深思的地方,但是問題還是要解決,這也是為什麼,我到現在為止我沒有放棄,尋求政治解決的途徑,我並不認為說,問題不能解決,如果大家願意扛,大家願意擔,朝野協商,政治協商,有一些該修法來配合,沒關係,我的意思是說,阿扁歡迎,阿扁也樂見,阿扁更支持,能夠立即全面的,我都不排斥,來做驗票的工作,讓真相大白,否則呢,一切隱晦未明,對我沒有好處,對所有的選務人員,也沒有好處,這是我的基本態度。
    2004/03/23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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