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偽造吳春臺印章移股權 二審改判李珍妮賠20萬
前國喬石化董事長吳春臺認為前女友李珍妮涉偽造印章擅自移轉股權,提起民事求償,一審判免賠。二審認定李珍妮侵害吳春臺姓名權,改判須賠新台幣20萬元,可上訴。2020/07/28 13:19 -
偽造千萬分手費! 名媛李珍妮判1年1月定讞
名媛李珍妮和國喬石化前董事長吳春臺,分手費鬧上法院!因為私自拿印章涉嫌偽造文書,李珍妮一二審官司都輸,其中第四個偽造文書罪,高院駁回上訴,維持5個月有期徒刑,和另外三罪合併執行1年1個月,得易科罰金將近40萬,對此,李珍妮回應,服飾公司本來就是她經營,吳春臺只是借名登記,就當作花錢消災。2019/11/12 13:01 -
涉偽造吳春臺印章移股權 名媛李珍妮有罪確定
前國喬石化董座吳春臺控告前女友李珍妮擅自移轉股權案,李珍妮二審被判應執行1年1月,得易科罰金。李女就行使偽造私文書部分提出上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確定。2019/11/11 17:33 -
爭千萬元股票 名媛李珍妮罵吳春臺「渣男」
名媛李珍妮與前男友吳春臺撕破臉,雙方為了投資的精品店鬧上法院,吳指控李侵占1000萬元股權,一審判李1年2個月徒刑,李不服上訴高院。5日開庭時女方大罵男方「小氣」、「渣男」,說自己名譽掃地全因吳春臺,但男方律師則指控李說謊,「已經是第7種說法」。2018/11/06 17:29 -
被控疑侵吞吳春臺股權 李珍妮與對方律師互控說謊
中華開發金前副總吳春臺控告前女友李珍妮擅自移轉1000萬元股權案,二審今天開庭,吳委任律師控李女至今講了5個版本,完全在說謊,李女則說沒有犯罪,回批「你才在說謊」。2018/11/06 1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