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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電表轉租供「挖礦」 不法集團竊電逾1700萬
不法集團和水電工合作,改電表賺取暴利,刑事局警方逮捕七名嫌犯,主嫌找水電工竄改電表,再轉租房子給人當挖礦機房,或提供微型基地台,跟房客收取萬元電費,但改表後實際每月電費,只有一千多元,讓台電損失超過一千七百萬,由於犯罪據點超過四十個,堪稱北台灣最大竊電集團!2023/01/04 18:39 -
快訊/為挖比特幣竊電 檢再查扣800多挖礦機
曾參選嘉義縣東石鄉長落敗的地方聞人黃石吟,上個月才因設挖礦機房挖比特幣,遭地院依竊電罪判8月徒刑,嘉義地檢署接獲台電檢舉,上午大批員警再度到被告住處搜索,又查扣疑似用來竊電的800多台比特幣挖礦機。2018/08/21 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