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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告訴乃論 結果共75筆

  • 仍在外遊蕩! 住戶憂街友再次攻擊

    西門町小巷內,發生街友毆打學童事件,由於「傷害罪」是告訴乃論,雖然事後男子遭警方函送,但目前他仍是在外頭遊蕩,住戶擔心,男子會再次攻擊無辜學童,而且事發地點附近,就有3間小學,學生安全成為一大隱憂,加上西門町商圈,觀光客多,加上街道採「棋盤式設計」,巷弄多又複雜,不少民眾偏愛走小巷,認為節省時間,治安確實令人擔憂。
    2014/05/20 18:28
  • 偷拍房產名人? 徵信業:一切是誤會

    房產名人顏炳立被徵信社員工偷拍、恐嚇,涉案人員向檢方供稱,「對公司內部規定不滿」,才會出言恐嚇,顏炳立在23日晚上發聲明表示,一切都是誤會,希望事件到此落幕,被指控的徵信社也跟著澄清「沒有這件事」,其實,「跟監、偷拍」所觸犯妨礙秘密罪,屬於告訴乃論,雙方都能透過和解撤告。
    2014/01/24 12:05
  • 不耐候診恐嚇醫護?安南醫院爆遭恐嚇

    醫院暴力又一樁,台南安南醫院急診室的護理人員在11月27日被病患家屬恐嚇,當護理人員到派出所報案時,議員林炳利服務處的吳姓主任居然趕到派出所,要護理人員息事寧人、不要提告。而類似的醫護糾紛層出不窮,保護護理人員的王貴芬條款闖關成功,未來有人涉及強暴、威脅、恐嚇醫護人員,將從原本的告訴乃論改為公訴罪。
    2013/12/02 20:01
  • 「王貴芬」條款!嚴懲傷害醫護 改公訴罪

    桃園縣蘆竹鄉鄉代表王貴芬摑掌事件,引發社會一陣撻伐,不但林口長庚要追究提出傷害告訴,藍綠立委更是有志一同要求,修訂「王貴芬條款」,也就是修改醫療法第24條,以強暴、威脅和恐嚇醫護人員,妨害醫療行為由本來屬於告訴乃論,現在要改為公訴罪,違法者,可以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希望能遏止醫院暴力。
    2013/12/02 13:53
  • 薪水付癌母藥費 窮孝女竊用品被逮

    嘉義市有一位孝女,因為媽媽罹患癌症,她一個月賺2萬多元的薪水,幾乎都拿來付母親的醫藥費,身上沒有錢,前天晚上竟然跑到一家生活用品店,偷了價值約900元的商品,被發現報警,雖然店家同情她的遭遇,但竊盜屬於非告訴乃論,警方仍將她移送法辦。
    2013/06/22 11:40
  • 〈獨家〉憂上法院麻煩 被害女寧和解輕放狼

    又發生公車色狼襲胸案件,乘客呼救,司機趕緊將車開往警局報案,一週內同一路線公車就發生2起,依性騷擾防治法,觸碰他人身體,雖然最高可處2年以下徒刑,屬於告訴乃論,許多被害人往往不想跑法院開庭,選擇和解,另外公然猥褻最高處9000元的罰金,有嫌犯根本沒錢繳,選擇拘役,出了警局繼續犯案,根據警政署統計,光是去年1到6月的性騷擾、猥褻案件,比前1年同期就多了321件。
    2013/05/29 19:12
  • 〈獨家〉都像愛馬仕!少了馬車 「翻玩包」避仿冒

    這樣的包包又有個名詞,叫做「翻玩包」,業者網頁上挑明說,是用轉印技術,模仿名牌包的造型,但能不能公開販賣?過去曾經有嬌蕉包遭到提告侵權的案例,但也有另一家日本業者,一樣以柏金包的造型,但中央另外印上自己設計的圖案,卻能拿到屬於自己的商標。到底怎麼樣才涉及仿冒?因為商標法是告訴乃論,也就是說只要愛馬仕沒提告,都不算違法。
    2012/09/08 18:54
  • 〈獨家〉家暴不設防!當街毆妻 警無強制力介入

    男子當街毆妻,路人報案後員警到場,卻讓被害人跟著加害人回家?9號晚上7點多,台北市延平北路和昌平街口,民眾目擊一名男子抓住妻子頭髮,之後把妻子重摔在路,受害人明明全身是傷,卻選擇隱忍,由於傷害是告訴乃論,通報家暴、申請保護令也都要當事人同意,檢警無法強制執行。
    2012/08/11 18:57
  • 買飲料忘付錢 竹科經理為25元遭函送

    新竹一名竹科公司經理,日前到超商買咖啡,之後又折返回去,拿了一瓶飲料,卻忘了付錢就離開,店家報警逮人,他解釋是一時恍神忘記,不是刻意竊盜;而店家也願意原諒,但目前竊盜罪還沒改為微罪的告訴乃論,竹科經理還是為了25元,背上竊盜前科。
    2012/04/13 16:41
  • 偷東西無罪? 「輕微竊盜」擬改告訴乃論

    如果談到東西被偷的經驗,很多人都有切身之痛,不過,法務部研擬要把輕微竊盜案,從公訴罪變為告訴乃論。也就是說,只要修法通過,在被害人損失財物不多,又不願意提告,警方就不會將竊賊移送法辦,標準如何界定,光是靠贓物的價值很難裁量。若一旦修法通過,是否會縱放小偷,引發爭議。
    2012/04/07 11:48
  • 賣兒女還債!失聯32年 賭徒車禍團圓

    失散多年的家人,因為一場車禍全家團員,住在新北市新店的蘇姓男子,年輕時酗酒好賭,先後賣掉子女還債,最後妻子離婚改嫁,去年男子騎車被撞昏迷不醒,由於過失重傷害屬於告訴乃論罪,檢警透過戶政系統找回家人提告,也讓失聯32年的一家四口,中秋節在病房重逢。
    2012/04/02 15:56
  • 偷嬤百萬鑽戒典當 孫被抓不認錯

    嘉義布袋傳出一起竊案,小偷竟然是被害人的孫子!一位60多歲的婦人遺失一只價值上百萬元的鑽戒,警方後來查出原來是長孫缺錢花用,偷走拿去當舖典當了28萬元,而且錢還全部花光,由於偷竊罪屬於告訴乃論,警方勸竊嫌向阿嬤求情,不過他卻不領情,直言要怎麼辦就怎麼辦,阿嬤傷心之餘也大義滅親,控告長孫,要給他一個教訓。
    2012/02/14 13:27
  • 一犯再犯! 熊抱長髮少女伸狼爪襲胸

    新北市一名連姓男子,去年陸續犯下六起女學生性騷擾案,被冠上「襲胸狼」稱號,由於性騷擾屬於告訴乃論,男子和當事人達成和解,獲得不起訴處分,沒想到4日晚間,他因為和女友吵架心情不好,又尾隨一名高中女學生,從背後環抱襲胸,時間長達10秒,直到被害人大喊救命,才倉皇逃開,警方這回依強制猥褻,犯下公訴罪,依法將他逮捕到案。
    2011/05/07 12:24
  • 他辦換妻「牽猴仔」 還向政府繳稅

    台灣出現換妻俱樂部,還向政府繳稅。一名江姓男子自稱他在高雄經營換妻俱樂部,參與的人包含律師、醫師等知識份子,繳幾萬元就能成為會員,江姓男子把收入報稅,國稅局當然課稅。換妻引發民眾抨擊違反道德,但法律上換妻、換伴侶等行為屬告訴乃論,夫妻必須有一方提告,警方目前沒接獲報案,也無從取締。
    2011/05/06 18:28
  • 建中生偷拍裙底 女同學受害達百人!

    建中一名高二同學,去年6月利用手持的攝影器材,在公車和捷運上偷拍女子裙底,而且幾乎都鎖定北一女、師大附中,或中山女高等名校女同學,估計受害者達上百人;而且這名同學因為曾經在教室裡播放,可能部分影像已經被備份下來,所幸影片都沒有拍到臉,沒有對女同學們造成二次傷害。不過建中的處置,相當令人非議,因為這樣的行為已經屬刑法的妨害秘密罪,雖然是告訴乃論罪,但校方卻連基本的校規懲處都沒有,遭質疑想息事寧人。
    2011/05/05 12:05
  • 〈獨家〉直擊!醉男警局前 掌摑狠踹毆女友

    民眾直擊恐怖情人當街痛毆女友!一名酒醉男子,因為不滿女友提分手,就在派出所正對面朝她破口大罵、拳打腳踢,整個過程都被路過民眾拍下,警方獲報後到場制止,但女子立刻向警方改口,男友沒有動手打他,因為傷害罪是告訴乃論,因此警方也拿當街打人的男子沒輒。
    2010/03/08 17:51
  • 偷老爸車花千萬 父怒報警逮兒子

    台北縣發生一起爸爸報警抓兒子的案件,蘆洲分局接到一名詹姓男子報案,說自己的名貴休旅車不見了,原來小偷不是別人,正是自己的獨生子,他偷走老爸的鑰匙,把車開到南部玩了2個月,雖然警方表示,親子之間的竊盜屬於告訴乃論,可以不必告,但心灰意冷的父親,仍然報警要求警察把兒子帶走,依竊盜罪嫌移送法辦。
    2009/09/03 12:40
  • 少年互砍化小? 家屬批警企圖吃案

    台北市上個月底,爆發一起因為籃球賽糾紛,引發的青少年持刀械鬥毆的衝突,不僅事後一名參與的少年離奇死亡,還有一位少年被刀砍到見骨,今天他的家長出面控訴,說轄區派出所企圖大事化小,以告訴乃論的傷害罪偵辦,而非以公訴罪的殺人未遂處理,態度還非常惡劣;不過警方回應,一開始就主動偵辦鬥毆,絕無懈怠,而以傷害罪偵辦,則是家長自己的要求。
    2009/07/08 14:29
  • 搶績效?兒偷騎車母不告 警硬辦

    台北縣三峽分局,日前逮到一名偷車賊,才知道原來他是因為騎母親的摩托車沒有告知,讓母親誤會車子被偷了,這名母親事後表示希望能撤銷告訴,但當時承辦的基層員警不同意,案件移送到分局,才引用法條第324條,親屬間相盜屬告訴乃論,替這名少年解套。
    2008/07/12 18:55
  • 通姦罰跪示眾 源自「洗門風」習俗

    跟朋友的妻子通姦,這名男子被罰跪在菜市場顏面盡失,老一輩的人說,這種懲罰方式就是俗稱的「洗門風」,屬於早期社會一種道德制裁的手段,專門懲罰破壞婚姻或名譽的人,而且事後不能再追究責任,由於通姦罪是告訴乃論,當事人若要採取「洗門風」的方式來和解,在法律上也無法干預。
    2007/09/11 12:15
  • 砍人無罪?兒子殺老父屬告訴乃論

    兒子砍傷父親,法院居然不受理,律師說,那是因為中國人的風俗重情義,所以法律也講求「情理法」,如果是普通傷害罪,屬於告訴乃論,檢方無法提出控告,但如果造成重傷害,則屬於公訴罪,依法律規定,加重二分之一的刑責。
    2006/03/01 18:08
  • 〈獨家〉如此判例!逆子揮刀砍老父 無罪!

    台北市發生一起兒子揮刀砍父親的逆倫案件,一名34歲男子,只因為向父親要錢買泡麵不成,居然趁著八旬老父睡覺時,拿菜刀砍傷對方手掌,檢察官將這名男子,以「傷害直系血親」為由,提起公訴,不過法官並不受理,原因是家暴案件屬於告訴乃論,男子被當庭釋放。
    2006/03/01 18:06
  • 找嘸被害人! 無奈縱偷拍之狼

    台北市士林夜市出現一個偷拍之狼,一名25歲的黃姓男子將針孔鏡頭,藏在手提電腦袋,一直往穿裙子的女子身邊擠,被民眾發現扭送警局,但是偷拍是觸犯妨害祕密,屬於告訴乃論,結果警方在找不到被害人的情況下,只好無奈放人。
    2005/09/11 12:22
  • 廖本煙性侵A女?檢方剪報蒐證

    廖本煙被A女爆料性侵害疑案,雖然到現在兩邊都沒有人提出告訴,但是因為性侵害案件是非告訴乃論,檢方已經蒐集相關資料,不排除主動分案偵辦。
    2004/01/01 18:07
  • 制衡暴力討債  北警依組織犯罪移送

    為了要回債務,討債公司除了針對債務人之外, 就連鄰居也會遭殃,住處被潑油漆,甚至用三秒膠注入門鎖進行破壞,針對這種惡劣行為,台北市警方首開先例, 將討債公司人員,以組織犯罪移送,比原先只屬於告訴乃論的毀損罪,刑期將會多出6到7年。
    2003/08/20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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