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體報導指出,端午節當天,有名立委助理違反「監所接見寄物規定」,致電關照外送粽子和鼎泰豐湯包、雞湯給受刑人劉泰英、黃宗宏享用,消息傳出,這名助理的老闆,就是國民黨立委潘維剛。對此,潘維剛辦公室同仁說不清楚、不知情,台北監獄典獄長表示,監獄接見寄物規定,的確是有規定不准寄送粽子和包子物品,因有內餡,檢查不易,但如果受刑人家屬真的要寄送,還是可以通關的。
香氣四溢的小籠湯包還有粽子,看了讓人口水直流,食指大動,不過這些食物都被監獄列為不准寄送的違禁品。
但有獄方人員向平面媒體爆料說,這些違禁品在端午節當天,竟然違反接見寄物規定,一路暢通無阻地送到了關在北監裡頭的劉泰英和黃宗宏的手裡,消息傳出,送禮的人,就是國民黨立委潘維剛。
真的致電關照,請助理送粽子,湯包到監獄嗎?對此,潘維剛辦公室同仁說不清楚,不知情。
根據受刑人接見與送入物品注意事項,粽子和包子有內餡,檢查不易,接見家屬請勿寄入;至於湯類,監獄物檢人員不易看出湯內被加入何物 ,因此列為不得寄送食物。不過請助理轉送的粽子和湯包,能順利送進獄中,難道立委送的食物,就不是違禁品嗎?台北監獄典獄長詹哲峰:「助理送過來的話,他也有同意在我們監獄,在刑法83條規定,這些是容許的。」
換句話說,如果堅持要寄送湯包,粽子到獄中,還是可以的啦,不過這番話傳到其他受刑人家屬耳裡,實在不太好聽,因為規定寫得很清楚,不能寄送粽子和包子給受刑人,但立委送進來的,卻是可以的,不禁讓人質疑北監的規定,是不是有雙重標準?詹哲峰:「沒有,沒有,沒有這回事。」
同樣的,才剛入監服刑20多天的翁大銘,也被爆出在獄中被受禮遇,不但不用接受教化,直接可以入舍,另外還有雜役專門伺候他,甚至連糖尿病犯人得自費購買的測血糖紙,獄方都免費提供。
明明是受刑人,但這些前企業董事長們卻享盡特殊待遇,看在其他受刑人和民眾的眼裡,情何以堪,如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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