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名「小美」的年輕女子指控,她從3歲開始就受到父親猥褻、性侵,直到18歲才忍無可忍報警,但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諭令5萬元交保候傳,化名「小美」的受害人出面,認為司法判定有瑕疵,父親交保,讓她持續活在夢靨。
和大型重機車合照的橘色衣服男子,還有在房間裡自拍的照片,這名男子被18歲女學生小美指控,是噁心的父親。
受害人小美:「我長大以後你依然死性不改,我必須讓你知道,被傷害多年的痛苦,身為父親做到如此,泯滅人性的行為,對你說一句老實話,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我要你這傢伙到牢裡,了解此話涵意。」
稚嫩的聲音念出聲明,希望自己的爸爸永遠關在牢裡,不要再出來,戴著紅色漁夫帽,就是化名小美的女孩子,才剛剛成年,黑色帽子則是小美的母親。
小美供稱自己被父親性侵長達15年,去年12月,父親還拿500元紙鈔折成戒指,說要跟她求婚,會給她幸福,她忍到今年2月終於報警,結果移送法辦,檢察官諭令5萬元交保候傳。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她(小美)到現在都不懂為什麼爸爸喪盡天良,像畜生一樣對她的行為,5萬元可以交保,這是小女孩完全不懂的。」
記者:「目前裁定交保,但是檢方證據蒐集齊全,有沒有可能對這名父親聲押?」台北地檢署發言人黃謀信:「檢察官會具體地來蒐集其他事證來做判斷。」
年紀輕輕的孩子,承擔遭受性侵猥褻的標籤,召開記者會指控父親、質疑司法判決,雖然母女倆已經得到保護令,但小美希望能得到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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