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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煞車痕惡意衝撞 狠夫辯「只想嚇唬妻」

記者 周俐萱 林佑璇 / 攝影 吳忠勳 徐克誠 報導
發佈時間:2017/07/18 17:12
最後更新時間:2017/07/18 18:53

撞死律師的洪姓嫌犯,自稱當時只是想嚇嚇妻子,但警方懷疑是脫罪之詞!因為過失傷害致死,跟殺人罪刑期天差地遠,現場根本沒有煞車痕跡。警方調查,洪姓嫌犯跟妻子,2年前就談離婚也分居,離婚協議雙方沒有爭議,對於小孩監護權,意見不同,法官擇日才會宣判,只是,判決還沒下來,他不只輾斃律師,連妻子都重傷命危,不少律師就說,離婚官司、跟爭取小孩監護權,最棘手,就怕對方不理性動粗,出庭時盡量不落單。


 

記者vs嫌犯:「為了爭監護權嗎?為什麼想要開車衝撞?律師跟你有什麼仇恨嗎?有什麼話要跟家人說。」

面對記者提問,洪姓嫌犯不發一語,很鎮定,被依「故意殺人罪」移送,夫妻為了孩子監護權,意見不同,他狠心開車撞死律師,妻子重傷,一開始他自稱只是想嚇嚇妻子。

記者周俐萱:「如果真的是想嚇唬人,車子開過來的時候,就應該煞車或是按喇叭,但是嫌犯沒有而是一路往前開,完全沒有煞車痕跡。」
 

不是故意,為何撞到人沒有立刻停下,反而繼續往前開,直到兩人倒地不起,才下車打119,種種行為難道是想為自己脫罪,畢竟過失傷害致死跟殺人罪,刑期天差地遠。

第四分局副分局長余豐展:「嫌犯他是說他是因為監護權,一時氣憤所以開車追撞他們2人。」

44歲李姓女子不堪撞擊,到院時呈現昏迷,頸椎骨折,腎臟破裂,胸腹大量出血,四肢多處骨折,需要依靠葉克膜維生。

記者 vs 火雞肉飯業者:「有知道他跟他老婆打離婚官司,其他的都沒管了。」

洪姓嫌犯和妻子分居後,和朋友合夥開火雞肉飯店,2名小孩交由彰化爺爺奶奶照顧,但現在洪姓嫌犯恐怕拿不到監護權,不少律師就說,離婚官司、跟小孩監護權,最棘手。

律師陳欽煌:「法警看得到的地方,我車子的行車紀錄器,會選擇停車可以監控的。」

座車必備監視系統,盡量小心為妙,法庭上攻防唇槍舌戰,難免傷了和氣,但贏家輸家都應該理性面對,怪到律師頭上傷及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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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撞死#脫罪#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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