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名男子參加培訓機構後聲稱「聽不懂」、「學不會」,要求相關機構退還人民幣1萬6800元的學費(約新台幣7萬3700元),但被法院判處敗訴。
騰訊新聞網今天報導,上訴人為劉姓男子,他聲稱去年3月向一家培訓機構繳付了1萬6800元,當時機構承諾一定可以拿到職業技能證書。
但他上課後表示聽不懂老師的授課內容,多次要求培訓機構退還學費,雙方一直協商未果,劉姓男子最後向法院提出聲請,要求退款。
在庭審中,劉姓男子要求退款的依據為,既然他學不會,培訓機構又承諾教到會,這樣自然可以退費。
培訓機構則辯稱,劉姓男子已經培訓完畢,且線上課程也到期,因他沒有參加考試,所以無法取得職業證書。
報導表示,審理此案的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最終裁定,培訓機構已履行義務,「學不會」不成退款理由。(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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