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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做了什麼】千人派對要申請 場地OK安心狂歡

記者 劉峻谷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17/05/24 10:30
八仙塵爆意外發生後,各縣市政府紛紛增訂逾千人聚會必須申請,並須通過場地安全檢查,才能辦活動。圖/T博客網頁
八仙塵爆意外發生後,各縣市政府紛紛增訂逾千人聚會必須申請,並須通過場地安全檢查,才能辦活動。圖/T博客網頁

八仙塵爆意外造成499人重大傷亡,是台灣史上最嚴重意外之一,新北市消防局在事發後立即在自治條例增訂,1000人以上活動必須申請報備,通過檢查場地安全,不會污染環境或空氣才能舉辦,「兼顧安全與娛樂,才能放心狂歡!」

▼彩色派對風靡年輕學子。圖/取自網頁

 


補破網 內政部先禁塵粉派對
 
塵爆發生後,各級政府忙著補漏洞,內政部先於於同(104)年7月10日公告,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辦理運動、休閒活動或其他聚眾活動時,噴放(灑)可燃性微細粉末之行為,為消防法第14條易致火災之行為,細小粉塵也會污染環境和空氣,主管機關應不予許可。即禁止噴灑粉塵。
 
 
接著又在同年11月2日發布施行「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要點」:
1.明定大型活動之範圍:舉辦每場次預計參加或聚集人數達1,000人以上且持續2小時,即予管理。但不包括體育場館、婚喪等社交、習俗活動、集會遊行。
2.採分級管理方式:1,000人以上、未達3,000人的活動採報備制;3,000人以上活動採許可制。

▼彩色派對風靡年輕學子。圖/取自網頁

 
補破網 新北市增訂自治條例
 
新北市府接著在地方政府自治條例中擬定《新北市民間辦理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凡活動人數超過1000人、時間達2小時,就必須事先申請,消防、工務、警察、環保等局處將共同審視安檢、建物、汙染等,希望降低災害可能。也就是採申請制,比內政部的1,000人以上、未達3,000人的活動採報備制還要嚴格。
 
新北市政府表,104年7月,有業者欲在五股工商展覽中心舉辦「白色派對」,預計有上逾千名未婚男女將在室內舉辦派對,飲酒作樂,事前並未申請,消防局得知此活動後立即勒令停止辦趴。
 
新北市消防局指出,104年底自治條例雖然還在市議會審議,但已依據法規精神,事先檢查女巫祭20周年音樂祭舉辦場地安不安全。《新北市民間辦理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在105年7月經新北市議會通過實施。台北市、基隆市、台中市、高雄市等市縣也陸續看更多 :八仙塵爆700天
 
http://vip.tvbs.com.tw/project/activity/basian700days/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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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仙#塵爆#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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