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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來正義!纏訟11年 殺人犯無罪定讞

記者 翁崇文 / 攝影 吳忠勳 高雄 報導
發佈時間:2011/11/16 17:47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民國89年,台南永康傳出一起震驚社會的殺人案,一名身懷六甲的孕婦,被人砍了13刀,其中9刀的刀傷都在臉部,孕婦的鼻子也被削掉,一屍兩命的命案,當時遭到逮捕的孕婦前夫指控,檢警基於破案壓力,憑著一個小煙蒂,認定兇手,但案子歷經11年纏訟、22位法官,這位前夫最後獲判無罪定讞,今天他穿著血衣下跪,要求追查真相,同時把逍遙法外的兇手繩之以法。

冤獄受害者林先生:「拜託你、拜託大家。」

他是歷經11年官司纏訟,到最後終於獲判無罪定讞的冤獄受害人林先生,同時也是當年被殺孕婦的前夫,他穿著血衣下跪,哽咽憤慨,要的是追查真相,不讓殺害前妻和未出世嬰兒的兇手逍遙法外。冤獄受害者林先生:「我很想妳。」

這起殺人案發生在民國89年1月31日,蔡姓孕婦身懷六甲,小Baby就快出生,卻身中13刀,而且刀刀致命,其中9刀的位置是在孕婦的臉部,鼻子都被削掉,手段凶殘,孕婦陳屍在當時護膚中心的二樓房間,檢警到場鑑識,在背負破案壓力的情況下,就以在遺體旁的一個煙蒂,認定蔡姓孕婦的前夫就是兇手。

冤獄受害者林先生:「那個小隊長過來,他在無意中撿我的菸頭被我看到。」

一個小小煙蒂,王先生就被檢警認定是殺人魔,證據薄弱,案子從地方法院、高分院、更五審,歷經22位法官都判王先生無罪,加上王先生也拿出通聯紀錄,證明案發時間的確不在現場,但檢方不服,纏訟的11年不斷上訴,即使已經判決定讞,還要再提非常上訴。冤獄受害者林先生:「我真的不甘心。」

殺人案無罪定讞,當時的偵查隊長已經過世,起訴的檢察官也早就離職,11年的煎熬,林先生卻只獲得了將近30萬的冤獄賠償,最讓他無法釋懷的,就是兇手究竟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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