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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案一線間】7歲女童遭撕票 警鎖定電話亭逮人

記者 邵凡軒 蕭遠斌 報導
發佈時間:2011/11/13 21:24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因為失業缺錢,預謀擄人勒贖,事後拿到贖款後,還把年幼無辜的女童殘忍撕票,手段極為冷血、無情,這起女童撕票案發生在民國93年9月20日,7歲的鄒小妹妹中午放學回家途中,遭人綁架擄走,歹徒向家屬勒贖100萬元,雙方討價還價後降到30萬元,但家屬付完贖金後,始終等不到女童回家,事隔3天後,警方逮捕到了歹徒,才知道原來在綁架當天,鄒小妹妹早就已遭撕票,且綁匪還是她的「乾爹」。

記者(2004.9.24):「你為了30萬就殺她?兇嫌張俊宏(2004.9.24):「失手了。」記者(2004.9.24):「你為什麼要殺她?」兇嫌張俊宏(2004.9.24):「失手、失手。」記者(2004.9.24):「你為什麼失手,掐死她嗎?」兇嫌張俊宏(2004.9.24):「就心慌失手。」記者(2004.9.24):「這小女孩這麼可愛你怎麼會失手殺了她?」兇嫌張俊宏(2004.9.24):「用毛巾勒。」記者(2004.9.24):「你不是她乾爹嗎,為何要下這麼重的手?」兇嫌張俊宏(2004.9.24):「失手。」記者(2004.9.24):「對她都沒有感情嗎,為了30萬嗎?就為了30萬?」兇嫌張俊宏(2004.9.24):「對、為了錢。」記者(2004.9.24):「為了30萬?」兇嫌張俊宏(2004.9.24):「我對她媽媽跟姊姊對不起,我一命抵一命。」

兇殘、冷血、泯滅人性,年僅7歲的鄒小妹妹遭人綁架撕票,兇手還是她最敬愛的「乾爹」,事後完全毫無悔意,只冷冷地說失手,願一命抵一命,凶狠、無情行徑,令人髮指。

時間拉回到民國93年9月20日上午,準備要出門上學的鄒小妹妹與母親大吵一架,被狠狠甩了一個耳光,她嘔氣地說中午不回家了,沒想到這一句賭氣的話,竟然一語成讖,讓她再也回不了家,也回不了母親的身邊了。

TVBS記者邵凡軒:「中午12點,下課鐘聲一響,鄒小妹妹準備要過馬路,跑到對街的漫畫店看書,沒想到,才一踏出校門口,就被一名男子強行帶上車,並軟禁在車內;一小時後,男子跑到郊區外的公用電話亭,打了第一通電話到女童家中,要求勒贖100萬元。

TVBS記者邵凡軒:「女童家人接到這一通的勒贖電話,一開始,還以為是詐騙集團,不予理會,但是隨著時間一分一秒過去,下午3點,鄒小妹妹都還是沒有回家,這時,家人才警覺到,這一通的勒贖電話,有可能是真的。」

時任桃園中壢分局刑事組長鄧中義:「這個區塊當時當事人並沒有第一線的警覺到,那只知道小孩子應該放學了,沒有回家,然後到了下午,她(母親)有接到電話說,這是被害人的一個陳述啦,小孩子被綁走了。」

孩子被綁走了,母親急忙找鄰長幫忙,兩人跑到派出所報案,但當時受理的員警認為她只是遇到詐騙集團,要她回去再繼續等等看,沒想到一返家,歹徒的電話又上門了,同時還播放女童哭泣的聲音,這一聽,聽出了這就是寶貝女兒的哭泣聲音,於是開始和歹徒討價還價,贖金從100萬元降到30萬元。

時任桃園中壢分局刑事組長鄧中義:「那當時因為歹徒一開始應該是提出100萬,後來他們去可能相互之間的一個溝通,降到30萬,那被害人把這個30萬匯出去之後,那一直等等到晚上,小孩子沒有回來,可能他自己其他的朋友也認為說這個區塊有可能是被詐騙的,因為30萬的這個金額,跟這個擄人勒贖的金額相差滿大的。」

一小時後,女童母親匯出了贖款,靜靜等待歹徒回應,但3小時過去了,還是沒有任何消息,家屬心急如焚,決定自己開始尋找女童的下落,同時,在女童母親便利商店工作的員工們,也在BBS網站上幫忙發文協尋,分秒必爭,一分一秒都不可浪費,終於在凌晨一點,家屬接到歹徒的第3通電話,告知將在隔天上午9點,準時放人。

TVBS記者邵凡軒:「歹徒終於有了動作,告知女童家人準備要放人了,但是左等右等,還是沒有等到鄒小妹妹回家,該不會出事了吧?」

忍受內心煎熬的母親,再度跑到派出所報案,這次警方才警覺到事情真的大條了,鄒小妹妹確定被人綁架,決定開始下手追查。時任桃園中壢分局刑事組長鄧中義:「這個破案的關鍵,主要在於說我們當然是調一些基礎的監視錄影畫面,那犯嫌是利用公用電話在勒贖,那我們把這影像調閱當時第一個時間點的打電話的地方,那監視器是壞掉的,後來我們再循他第二個勒贖電話,是在楊梅地區,那我們也去那個附近地區去調監視器,有了初步的影像,然後我再就被害人的一個交往的關係,我們這個區塊做逐一的清查,然後發現到有一個張姓犯嫌是最為可疑。」

就在鄒小妹妹被綁架的當天,母親急忙匯出了30萬元贖金,警方追查出,一名頭戴安全帽的中年男子,事隔幾小時後,就馬上跑到郊區外的一處提款機,領取了12萬元,不過男子非常狡猾,似乎是有意要避開監視鏡頭,故意用手不斷遮住臉龐,身分難以辨識,但百密總有一疏,在打勒贖電話的電話亭內,監視器清楚拍下了歹徒的身影,被家屬認了出來。

時任桃園中壢分局刑事組長鄧中義:「犯嫌到案之後喔,其實是非常地冷靜,第一時間還甚至騙我們說,小孩子是把她關在某一個處所,那我們也立即趕到那個處所去尋找,沒有這回事,那後來我們還是也請被害人出面,當事人最後這個犯嫌才坦承,這個小孩子是丟棄在我們金陵路的一個山徑小路,那這個時候我們也立即把所有的警力過去清查,已經是深夜了,清查的時候,也在水溝旁邊的雜草處,用黑色的塑膠袋裝著一個小孩子的身軀。」

記者(2004.9.24):「你為了30萬就殺她?兇嫌張俊宏(2004.9.24):「失手了。」記者(2004.9.24):「你為什麼要殺她?」兇嫌張俊宏(2004.9.24):「失手、失手。」記者(2004.9.24):「你為什麼失手,掐死她嗎?」兇嫌張俊宏(2004.9.24):「就心慌失手。」記者(2004.9.24):「這小女孩這麼可愛你怎麼會失手殺了她?」兇嫌張俊宏(2004.9.24):「用毛巾勒。」記者(2004.9.24):「你不是她乾爹嗎,為何要下這麼重的手?」兇嫌張俊宏(2004.9.24):「失手。」記者(2004.9.24):「對她都沒有感情嗎,為了30萬嗎?就為了30萬?」兇嫌張俊宏(2004.9.24):「對、為了錢。」記者(2004.9.24):「為了30萬?」兇嫌張俊宏(2004.9.24):「我對她媽媽跟姊姊對不起,我一命抵一命。」

面對鏡頭,態度異常冷靜,對於殺害女童,也只冷冷地說失手,願一命抵一命,這一句句的無情話語,聽在女童的母親耳裡是如此的痛,椎心泣血,因為殺寶貝女兒的人不是別人,而是每天膩在一起,不斷親密喊叫,要他抱抱的「乾爹」張俊宏。

女童母親傷心地哭斷腸,要讓她如何再相信任何人,因為就在鄒小妹妹被綁架的當天,張俊宏假好心地不斷打電話到店內詢問女童最新情況,甚至還主動開著車,帶著她到附近神壇求神問卜,只是女童母親想也沒想到,她坐上的轎車,竟是女兒被殺害的地方,一旁開車的人,還是冷血、表裡不一、喪盡天良的兇手。

桃園中壢分局刑事組長鄧中義(2004.9.24):「張姓主嫌的部分,他初步坦承在當天,就是9月20日當天,取得贖款之後就已經把人質做撕票的動作。」

原來拿到贖款的張俊宏,擔心鄒小妹妹會認出身分,決定一不做二不休,勒住她的頸部和摀住口鼻,直到斷氣為止,再裝進三層厚的黑色塑膠袋裡,棄屍在郊區涵洞內。時任桃園中壢分局刑事組長鄧中義:「因為我想說這小孩子的死因跟這個犯嫌跟被害人之間認識,應該有相當大的關係,可能是不是擔心事後被指證出來。」記者:「所以有可能是怕被指認就對了?」時任桃園中壢分局刑事組長鄧中義:「對。」記者:「他有沒有打算把他扔棄?」

鄒小妹妹母親(2004.10.1):「這是怡靜的小熊。」

做母親的哀痛欲絕,哭斷腸,因為怎麼也沒想到從此與寶貝女兒天人永隔,就連學校的級任老師,也難過得說不出話來。鄒小妹妹級任老師(2004.9.24):「因為一年級大家都不認識嘛,她一來就表現地非常成熟懂事,馬上就進入現況,所以大家,我們班長是經過票選的,她是高票當任班長,像這樣功課要講很多地方才會懂,但是一講她就懂,像這個著色我都有規定,可是她馬上就能了解。」

一張張的自畫像上,鄒小妹妹都畫著滿臉的笑容,不過這樣如此天真,有如陽光般燦爛的開朗微笑,再也不在了,因為失業又積欠地下錢莊債務,動了綁架念頭的張俊宏,手段兇殘、冷血,將鄒小妹妹狠心撕票,棄屍草叢,判處死刑,最後在民國99年4月30日晚間,執行槍決。

北監人員:「因為在他心臟的部位,從背後會做個註記,由法警去執行,有可能說每個人的心臟部位,可能會有所稍微會有一點不同。」

雖然張俊宏曾說過要一命抵一命,但就算被執行槍決了,家屬心中的傷痛,永遠還是無法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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