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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不回截肢腿!」酒駕撞警 女遭判3年2月

記者 趙國涵 / 攝影 陳儒桓 新北市 報導
發佈時間:2017/04/24 11:51
最後更新時間:2017/04/24 12:41

新北一名警員去年值勤遭酒駕女子撞飛,造成雙腿粉碎性骨折、右小腿截肢,新北地院認為,駕駛曾經因為酒駕被吊照,卻再度酒駕肇事,事後也沒有達成和解,今天依酒駕致人重傷罪判刑3年2個月,全案仍可上訴,得知判決結果,被撞員警沉痛表示,「判得再重,腿也回不來了」!


 

受傷員警陳昭宏:「判得再重,我的腳也回不來了。」

這是失去一條腿的人民保母,最痛的呼籲。

受傷員警陳昭宏:「酒駕真的是一件很愚蠢的事,不只加害人他自己付出代價,連無辜的被害人他們付出的代價更大。」
 

歷經車禍、開刀、住院及復健,將近一年的復原,辛苦不在話下,37歲的陳昭宏,他的人生從去年7月過後就此不同。2016年7月,蘆洲分局員警在65快速道路上執行勤務,遭無照累犯的陳姓女子酒駕撞上,這場車禍讓第一線員警右腳膝蓋以下截肢,震驚社會。

第一時間10萬交保,鏡頭前聲淚俱下不斷道歉,33歲的陳姓女駕駛被吊銷駕照又再犯,被法官認定藐視法律、用路人安全,一審判3年2月,重傷員警求償1895萬,由於酒駕致人死傷,已經修法加重到1年以上7年以下,過去酒駕害命的嫌犯,判刑多半在4年左右,葉少爺葉冠亨酒駕造成3死也判6年,這回陳姓女駕駛釀成員警重傷,法院認定已經重判。

受傷員警陳昭宏:「與其著重於事後的處罰,其實就跟我的腳一樣,也就補不回來了,生命也是一樣也救不回來了,其實更應該要注重的是事前的教育。」

尊重法院判決,歷經最痛的失去,陳昭宏選擇放下,強調不會再上訴,目前還在2年的工傷假期間,在太太跟家人的陪伴打氣下努力復原,盼望未來重回職場,還能有一個自己能力所及的位置,也盼望以自身經歷站出來呼籲酒駕,喚起社會醒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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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截肢#員警#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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