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在Yahoo上買東西,照理說電子發票中獎,業者會通知,但從去年9月開始,因為母公司合併系統轉換,導致載具號碼過長,國稅局無法辨識,尤其9到10月發票已經錯過兌獎期,國稅局表示,消費者有權益向Yahoo申請賠償。
記者畢倩涵:「在網路平台上買東西,通常店家都會寄電子發票到信箱裡,不過卻有民眾反映,明明電子發票中獎了,但Yahoo卻通知沒中獎!」
網友拿出發票,Yahoo這端通知沒中獎,但自行比對之後,才發現中了末三碼,獎金200元差點飛了!國稅局進一步了解,發現從去年9月的發票就已經出現兌獎疏失。
台北國稅局副局長許寧佑:「這個載具比較長,超過64個位元,因此上傳的時候就被擋下來,所以就變成說,Yahoo開的發票有一部分就漏未上傳。」
去年Yahoo傳出與美國Verizon公司合併,之後針對會員帳號調整,不過這中間Yahoo的載具編碼,大於國內電子發票資料長度,因此即便消費者有中獎,國稅局系統偵測不到,Yahoo又沒有主動通知,造成民眾損失,時間推回去年從9-10月、11-12月以及今年1-2月,3期發票,Yahoo全部通知錯誤,其中9-10月已經在3月5日過期,中獎金額國稅局說要再調查,但光是1、2月發票就有近1300張漏報中獎,金額累積超過38萬!
台北國稅局副局長許寧佑:「依據我們電子發票作業要點,本身營業人就有責任,碰到漏未上傳的發票,他是要負責的!」
一般來說,電子發票有中,業者會額外寄掛號信提醒,Yahoo也回應已經寄出發票,提供中獎者兌獎,但對於已經過期的發票卻沒有談到賠償問題,不少民眾抱怨還不如自己兌獎,以免錢被沒收,損失權益!
◤好眠對策全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