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霸集團總裁王又曾的長子王令台,因涉及掏空力霸公司、東森集團所及亞太固網等公司,被高等法院合併判刑6年3月,他不服氣,提出抗告。今(22)日被最高法院駁回抗告,判刑確定,他必須再入監服刑。
王又曾及子女等人因為掏空力霸、東森集團320億元,2013年8月間陸續判刑確定,王又曾的5名子女,包括東森集團前總裁王令麟及兄妹、弟弟王令一、王令僑、王令台與王令楣,分別被判刑3年8月到11年6月,陸續入監服刑。近年,王令台等人陸續服刑期滿假釋出獄。
其中,王令台被控掏空嘉食化及力華票券、亞太固網部分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陸續被依違反證交法等12罪判處3月至4年不等刑期。
檢察官向高院聲請訂定應執行刑期,高院認為王令台罔顧社會投資大眾利益,長期故意以假交易美化營收欺騙投資大眾,又將錢以洗錢手法放住自己口袋,掏空公司,另外考量他罹患巴金森氏症、冠狀動脈心臟病及高血脂症,裁定執行6年3月。他不服提出抗告。最高法院今天駁回,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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