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指控台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在臉書上發表文章損其名譽,提告求償新台幣200萬元並登報道歉;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言詞辯論終結,法官諭知25日下午宣判。
趙藤雄與林洲民兩人針對大巨蛋議題,時常針鋒相對,而這起官司源於林洲民去年8月在臉書上發文指出,「在我的字典裡,送錢的人,比收錢的人,可惡一萬倍!趙兄,你覺得呢?」
此外,林洲民的文章內容也提到,「說得更清楚一點,送錢的企業,用很多個"億",結果,沒事,可以天天對著媒體說三道四!然後,收皮箱內容的台灣公務員們,從南到北,For the sake of Universal Common Knowledge,家破人亡!」。
遠雄主張,林洲民在臉書的相關言論,侵害趙藤雄名譽,因此提告求償;林洲民的律師團則說,林僅是表達個人看法,質疑大巨蛋公共安全疑慮等,沒有侵害名譽。(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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