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警方執行酒駕路檢勤務,發現一名女子車內散發濃濃K菸味,立即要求停車接受盤查,女子雖然乖乖配合坦承吸毒,卻不斷哀求警方不要開她毒駕罰單、吊銷她的駕照,讓警方覺得女子根本搞不清楚狀況,因為開單罰錢事小,吸毒觸犯刑法可是比開單更嚴重。
凌晨12點多警方執行路檢勤務,查到一輛白色轎車,發現車內散發濃濃K它命味道,立即要求女駕駛下車接受盤查。
女子:「我承認我以前有,我現在沒有。」
女駕駛下車後很配合,坦承有吸毒,還從駕駛座遮陽板拿出一個K盤,但她不斷哀求警方不要開毒駕罰單。
女子:「我這樣算毒駕嗎?」警方:「算不算毒駕要看妳尿液的結果。」
警方調查這名28歲紀姓女子,姊姊和妹妹都沒有工作能力,自己承擔家計,經濟狀況不好,加入酒店工作染上毒癮,接客一次1到1200元,買毒一公克1千元,之前就曾被查過持毒3次,這回被抓很擔心會被開毒駕罰單、和被吊扣駕照。
健康所所長張記濠:「並沒有針對有關她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她沒有考慮到這個部分,她只想說,是不是請同仁針對毒駕部分,不要給予告發。」
警方說紀姓女子很擔心被吊扣駕照,代步工具被沒收,但卻搞錯了重點,因為毒駕開單最多開罰9萬,但吸毒觸犯刑法,罪責遠比開單罰錢更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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